4月24日, 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发布平潭B区及平潭草屿海上风电开发项目公告。
此次配置的风电场为平潭B区及平潭草屿风场,规划容量约75万千瓦,其中平潭B区风场规划容量约45万千瓦、平潭草屿风场规划容量约30万千瓦,均位于平潭海域。
申报投资主体基本要求:本项目接受相关联合体参与申请,但联合体成员数(含牵头方)不超过二(2)家。若以集团公司(一级公司)下属的子公司作为申报投资主体,须获得所属集团公司的唯一书面授权,授权文件需由所属集团公司出具并加盖集团公司公章【若为联合体申请,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本要求】;
申报投资主体2022年末企业净资产不低于300亿元(含)【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牵头方需满足本要求】;
申报投资主体2022年末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0%(含)【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需满足本要求】;
申报投资主体实施过且已建成投产的风电总装机容量100万千瓦(含)以上的风电项目【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牵头方需满足本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2022年10月,福建启动平潭A区海上风电开发项目招标,项目场址位于平潭岛北侧海域,场址中心离岸距离约18km,西侧毗邻平潭大练A区风电场,场址中心西距平潭岛岸边6km,理论水深19-26米,规划容量45万千瓦。
2022年11月1日,平潭A区海上风电开发项目中标结果公示,根据公示,中标单位为中能建。
根据公开信息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已有6个地区开展平价海上风电竞配工作,共计16.6G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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