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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亿元!九洲电气与宏浩风电签署49.5MW风电项目BT合同

日期:2016-09-06    来源:金融界网站

国际风力发电网

2016
09/06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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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风电叶片 环氧树脂 风力发电

四、BT项目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合同的签署,符合公司未来的战略发展战略,为公司向能源互联网业务转型奠定了基础。同时,也对实现2016年度公司经营计划,实现200MW以上新能源项目并网发电;签订20亿以上新能源总包合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在合同生效后,公司将根据该工程的进度安排工程施工建设。合同总价款为 41,000万元,约占2015年度营业收入的54.04%,合同的执行将对公司2016年至2017 年的业绩产生重要的影响。

3、本次合同签订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不涉及关联交易,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董事会对合同双方的履约能力分析

董事会认为:公司是以“高压、大功率”电力电子技术为核心技术,以高效“电力电子节能与新能源”为产业发展方向,从事电力电子成套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承建新能源发电产业的高科技上市公司。由公司承建的哈尔滨九洲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6MWp 光伏发电工程,其中 2MWP 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工程已于 2013 年建成并投入发电;由公司 2015 年 6 月承建的《七台河万龙、佳兴风电项目》,项目总容量为 96MW 已在 2016 年 3 月底前全部并网发电,公司总承包建设的其他新能源电站项目也都在按工程进程有序的进行中,因此董事会认为公司具备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宏浩风电已取得项目承建批文黑发改新能源【2016】48号等项目前期核准文件,为泰来风电项目的合法持有人,得到泰来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并且已与多家机构及银行洽谈项目合作资金的投入,因此董事会认为宏浩风电具备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六、见证律师法律意见

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认为:《总承包合同》由九洲电气与泰来宏浩公司各自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总承包合同》的内容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总承包合同》的签署和合同内容合法、真实、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法律意见书。

七、风险提示

1、本合同涉及金额较大,存在因其他方原因而导致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风险,存在项目建设内容变更及违约的风险。

2、项目的推进需要各方协助,由于人员变动,可能存在项目不能如期完工的风险。

3、该合同系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不可抗力的影响所造成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签署的《泰来风电项目一期(49.5MW)BT总承包合同》;

2、董事会关于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双方履约能力的分析说明 ;

3、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关于《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泰来宏浩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签署的泰来风电项目一期(49.5MW)BT总承包合同>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一六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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