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三峡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发布《三峡能源施甸风吹山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和塔筒附属设备采购》招标公告,公告显示,单机容量5MW及以上,规模容量77MW。
详情如下:
三峡能源施甸风吹山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和塔筒附属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2311001107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峡能源施甸风吹山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和塔筒附属设备采购已获批准,项目业主为三峡新能源施甸发电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三峡物资招标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采购资金来自项目业主的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施甸风吹山项目风电场位于保山市施甸县城东面的山地上,场址主要涉及施甸县的旬阳镇、木老元乡、摆榔乡,地理坐标介于北纬24°39′55″~24°43′25″、东经99°15′06″~99°16′40″之间,场址总体为一条长约8km的南北向山脊,海拔在2320m~2680m之间。
项目拟定接入系统方案为:通过3回35kV集电线路汇入已建成的四大山风电场110kV升压站,改造原110kV出线间隔后,以1回220kV线路送出至220kV施甸变电站,最终方案以电网批复方案为准,服从于电网整体规划。
重大件运输线路为:风机生产厂商-国内高速公路网-S57云勐高速公路施甸北出口-施甸县-本工程场址(进场道路接入点)。施甸县-本工程场址现有道路为XM27县道公路,XM27县道公路由西向东从场址中部通过,有乡村公路从XM27县道公路接入,通至场址南、北片,拟利用相关乡村公路、XM27县道、四大山风电场场内道路做为本工程进场道路。场内施工道路由进场道路接入,通到每个发电机组安装平台及各施工部位。
投标人负责将设备运输至设备堆场(设备堆场坐标:东经99°11′29.93′′,北纬24°46′9.98′′),并负责承担设备运输至堆场前的所有道路改造、手续办理。堆场至风机机位处的设备运输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须充分考虑堆场至风机机位的运输情况,相关大部件满足山地风电场运输情况,若招标人提供的堆场至风机机位的进场道路满足投标人路勘报告中相关条件,但实际运输时无法满足风机大部件运输,则投标人负责无条件调整堆场至风机机位的进场道路以满足运输要求。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装机容量为77MW(投标人投标容量不低于77MW,不高于84.7MW),单机容量5MW及以上的陆上风力发电机组(本项目机型可以混排,混排机型数量不超过两种),包含但不限于:风力发电机组、配套风力发电机组塔筒、预应力锚栓组合件(包含风机基础设计)、法兰、塔筒上段与机舱连接传统法兰、塔筒内结构件及连接螺栓、免爬器及免爬器滑轨设备、机舱与塔筒连接螺栓、塔筒与塔筒连接螺栓、塔筒内的主控柜和机组与主控柜之间的电线、电缆、光缆、尾纤及尾纤盒、桥架、风机计算机监控系统、风机辅助控制系统、能量管理系统、塔筒设备运输服务及保险、防雷接地装置、专用吊具、拉伸器、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及质保期的易耗品等及配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塔筒全过程驻厂监造,风电机组及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发运及交货、现场开箱检查、指导安装、调试、现场试验、试运行、验收、技术文件的编制和提交、运行人员的培训及质保期内的维修和保养等)。
投标人在给定的风力发电机组机位坐标上确定主选机位和备选机位;投标人必须参与本项目对质保期风机保证发电量的考核;若投标机位因客观原因无法建设,备选机位替补,替补后利用小时数也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3 交货要求
交货批次和进度:
预应力锚栓组合件:
第一批次:2023年8月底前完成3台套预应力锚栓组合件到货;
第二批次:2023年10月底前完成剩余所有预应力锚栓组合件全部到货。
风力发电机组及塔筒设备:
第一批次:2023年9月底前完成不少于2台风力发电机组、塔筒设备到货;
第二批次:2023年11月底前完成剩余所有风力发电机组、塔筒设备全部到货。
买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进度情况调整供货时间,投标人不得据此要求调整合同价格(具体交货时间以买方通知为准)。
交货地点:三峡能源施甸风吹山项目现场堆场。
交货条件:堆场(坐标:东经99°11′29.93″,北纬24°46′9.98″)车板交货,即卖方负责将货物运抵项目设备堆场交货,并承担将货物交付给买方前的所有手续、费用和风险,由买方或其指定的施工单位从卖方的车板上卸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