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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洞口启动整县600MW分散式风电项目招商:要对村级集体经济帮扶带动

日期:2023-04-11    来源:风芒能源

国际风力发电网

2023
04/11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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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分散式风电 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 整县分散式风电

日前,湖南洞口县发布《关于“洞口县整县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招商的公告》。

公告显示,项目名称为洞口县整县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项目地点为洞口县境内经评估风力资源及选址符合发电要求的区域。规划装机容量约60万千瓦(最终以实际测风数据及可研批复为准)。预计投资总额约40亿元人民币(最终以可研总装机容量核算投资额为准)。运营时间暂定25年,具体运营时间以国家、省、市相关规定为准。

参与分散式风电发电项目企业,须12个月内完成风资源资料收集和风资源评估、论证工作、项目选址、项目立项(省市批文等)等前期工作,所有前期工作费用自行承担。获省市批准后,项目企业与县人民政府签订正式投资合作协议,投资合作协议签订后的36个月内项目并网运行。

参与分散式风电发电项目企业要承诺结合利用洞口县风资源条件,采取统一规划、分散布局、宜建尽建、应接尽接、利益共享的风电项目投资经营模式,对洞口县村级集体经济进行帮扶和带动。

湖南:推进县域城乡融合发展

2022年6月,《湖南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显示,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达到约4450万千瓦。“十四五”期间,风电新增531万千瓦,光伏新增909万千瓦。建成国家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1个。

2023年2月23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布的《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锚定建设农业强省目标扎实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指出,持续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县域城乡融合发展,推动县域供电、供气、电信、邮政等普遍服务类设施城乡统筹建设和管护。推进农村电网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可再生能源发展。

2022年6月21日,湖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同意全省“十四五”第一批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的复函》指出,要求尽快确定项目投资开发主体,对具备建设核准条件的风电项目,及时申请项目核准。项目获得核准批复后,应在半年内开工建设;项目开工后一年内必须并网发电。根据附件,共303个项目合计22.38GW。目前已启动并完成竞配约1.2GW。

2022年9月5日,湖南衡阳县150MW风电项目遴选结果公示,中能建、湖南湘投、国电投中选。

2022年8月19日,湖南衡山县萱洲镇50MW风电场项目投资开发主体遴选中选结果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核汇能。

2022年11月,张家界990MW风电项目竞配结果公示,粤水电、金风、中能建分获。

广东、广西等地也陆续布局整县分散式风电

不止湖南,广东等地也有序推进整县分散式风电

2023年3月23日,国家能源局等四部委发布《国家能源局 生态环境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组织开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的通知》指出,以县域为基本单元统筹城乡清洁能源发展,推动乡村清洁能源高质量发展,探索建设多能互补的分布式低碳综合能源网络,提升清洁能源供给能力和消费水平,满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清洁用能需求,将乡村清洁能源生产、消费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有机结合,为改善乡村生态环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探索建立农村能源发展共享机制。统筹农村能源革命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创新新能源投资建设模式和土地利用机制,鼓励地方结合实际情况依法利用存量集体土地通过作价入股、收益共享等机制,参与新能源项目融合共建。鼓励有资金、技术和建设经验的企业与地方政府合作,选择合适新能源品种和发展模式,为县、乡镇、村提供一揽子供能用能解决方案。

2023年2月20日,广东省能源局,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和广东省乡村振兴局发布《广东省加快农村能源转型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指出,推动千村万户电力自发自用。同时支持具备资源条件的地区,以县域为单元,采取“公司+村镇+农户”等模式,利用农户闲置土地和农房屋顶,建设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光伏发电,并自愿配置一定比例储能,自发自用,就地消纳,余电上网,农户获取稳定的租金或电费收益。

2023年4月3日,山西省能源局发布消息称,为加快推进全省分布式能源发展,日前,省能源局举办山西省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政策宣贯会,聚焦《山西省推进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计划》显示,从2023年开始,每年选择2-3个左右乡镇,利用各类农村闲置集体土地开发建设分散式风电帮扶小镇,新增发电装机100万千瓦左右。创新风电投资建设模式和土地利用机制,以县域为单元大力推动乡村风电开发建设。积极推进风电分散式开发,重点推广应用低风速风电技术,合理利用村集体闲置土地、荒山丘陵、采煤沉陷区及周边地区等土地资源,因地制宜推进风电就地开发、就近消纳。拓展风电应用场景,推进风电与生态环保、文化旅游相结合。

详情见下: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全省“十四五”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能源〔2022〕283号),加快推进洞口县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建设,经洞口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将洞口县整县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面向社会招商。诚邀有投资实力和投资意愿的企业参与项目招商,项目招商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洞口县整县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

(二)项目地点:洞口县境内经评估风力资源及选址符合发电要求的区域。

(三)规划装机容量:约60万千瓦(最终以实际测风数据及可研批复为准)。

(四)投资概算:预计投资总额约40亿元人民币(最终以可研总装机容量核算投资额为准)。

(五)运营时间:暂定25年,具体运营时间以国家、省、市相关规定为准。

二、招商内容

洞口县整县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

三、合作方式

企业在洞口县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并由新注册的公司独资建设、管理和运营。涉及土地租赁及电网接入等相关事宜由企业自行负责,洞口县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专班予以支持配合。

四、招商条件

1、参与分散式风电发电项目企业须具备风力发电开发运营资质,在能源保供、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方面具备良好的开发业绩和信誉。

2、参与分散式风电发电项目企业,须12个月内完成风资源资料收集和风资源评估、论证工作、项目选址、项目立项(省市批文等)等前期工作,所有前期工作费用自行承担。获省市批准后,项目企业与县人民政府签订正式投资合作协议,投资合作协议签订后的36个月内项目并网运行。

3、参与分散式风电发电项目企业要承诺结合利用洞口县风资源条件,采取统一规划、分散布局、宜建尽建、应接尽接、利益共享的风电项目投资经营模式,对洞口县村级集体经济进行帮扶和带动。

五、招商要求

(一)报名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

具体是:1.投资方案;2.投资企业营业执照;3.开户许可证;4.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5.市场监管部门(工商)经营状态证明;6.企业近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7.信用(中国)证明材料;8.相关成功开发经营案例合同;9.企业优势说明材料或证明材料。

(二)材料要求

企业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并加盖公章。

(三)报名时间

自2023年2月2日17:00至2023年2月6日17:00止。

(四)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携带相关纸质报名材料到洞口县商务局报名登记(洞口县桔城西路226号),我方确认后报名完成。

2.网络报名:将相关报名资料(PDF版并加盖公章)发送至电子邮箱:dksw2023@163.com,我方确认后报名完成。

六、招商方式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商,欢迎有意向投资洞口县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的企业积极报名,待报名结束后如有2家以上报名响应则以竞争性谈判方式依法确定合作方。如只有1家响应,则确定该响应人为合作方。

七、招商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商信息在洞口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ongkou.gov.cn)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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