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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7公顷!广东汕头濠江区风电产业园一地块挂牌出让!

日期:2022-11-02    来源:国际能源网/风电头条

国际风力发电网

2022
11/02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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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风电产业园 自然资源局 濠江风电

国际能源网/风电头条(微信号:wind-2005s)获悉,11月1日,汕头市濠江区自然资源局发布《汕头市濠江区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从公告中得知,经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政府批准,汕头市濠江区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地位坐落于汕头市濠江区风电产业园01-00402-2地块内,宗地面积187676.301平方米;绿地率小于20%,建筑限高80米;起始价14638.75万元,加价幅度732万元。

不接受联合体竞价申请。

公告原文如下:

汕头市濠江区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汕濠自然资公〔2022〕170号

经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政府批准,汕头市濠江区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体的竞买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竞买申请人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2月1日到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头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500/index/,点击“土地矿业”浏览、下载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2月1日到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头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500/index/点击“交易系统”,登录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点击“项目公告>土地交易”进入具体地块向我局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日15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2年12月1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2022年11月21日9时00分至2022年12月2日15时整。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采用网上挂牌出让,若转入现场竞价,采用网上限时竞价方式。

(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不设底价。

(三)建设期限:土地自移交使用之日起6个月内动工建设,自动工建设之日起18个月内建成投产。开工、竣工按规定向出让人申报备案,项目建设不得分期进行。

(四)项目投产要求:竞得人应自宗地交付之日起24个月内项目投入生产、经营。建设项目的产出按约定完成项目建设并投产后,该项目前五年年平均亩均产值达到600万元以上,前五年年平均亩均税收达到35万元以上。

(五)该宗地块竞得单位必须配建协同创新基础设施项目,建筑面积不少于24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超大型风电机组电气及动力学综合研究实验室、新型储能检验测试中心、氢能检验测试中心等,且协同创新基础设施项目建成后项下全部资产所有权(含整栋建筑物产权)应无偿移交汕头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单位。

(六)退出机制。竞得人未按照国家、广东省、汕头市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约定的产业定位、投资强度等指标进行标的宗地上的项目投资建设,经汕头市濠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及相关职能部门确认,启动项目用地退出机制,无偿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且乙方已缴交的有关税、费概不予退回。

《发展监管协议》将在土地公开出让文件中披露,并将作为土地出让合同附件。土地成交后,竞得人应于5个工作日内与汕头市濠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签订,监管工作由汕头市濠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具体负责。

(七)根据《汕头经济特区现代产业用地供应办法》要求,申请竞买人必须持有经汕头市或濠江区现代产业项目管理委员会认定的现代产业项目,并提供认定的相应批复。

(八)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竞得人应自《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濠江区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约定的定金按成交总价款的20%计算。

(九)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竞得人应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汕头市濠江区自然资源局办理缴清全部成交价款。

(十)成交价款必须以现款缴交,且不得与被欠债权相抵扣;逾期缴交的,受让人应缴纳违约金,按逾期缴交款项每日1‰的标准计算。出让方催缴后受让人仍不支付出让价款且延期付款超过合同约定交款日期60日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十一)开发建设要求

1、开工、竣工应按规定向濠江区自然资源局申报备案。逾期开工、竣工的违约金按出让价款总额每日0.5‰的标准收取。

2、宗地成交后竞得人不得以未完成项目建设的净地整片或分割转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3、本次挂牌出让的宗地成交后不得擅自转让,确需转让的,应当符合《汕头经济特区现代产业用地供应办法》(市政府令第175号)第二十五条的有关规定。

4、本宗用地成交后设定抵押权时,抵押金额不得超出用地出让价款。

(十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在《中国土地市场网站http://www.landchina.com》、《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网站http://nr.gd.gov.cn/zwgknew/zdlyxxgk/tdsc/crgg/》、《汕头市濠江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http://zwgk.haojiang.gov.cn/》、《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500/index/》、汕头日报进行公告。

(十三)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竞买保证金缴交方式详见《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汕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建设用地使用权与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和《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土矿交易竞价操作手册V1.2(竞买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汕头市濠江区疏港大道中海信汕头创新产业园内(濠江区行政服务中心东侧)产B1-02幢交易中心

联系人:刘女士、姚先生

联系电话:(0754)86702339

开户单位: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濠江分中心

开户行:请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上获取

帐 号:请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上获取

汕头市濠江区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1日

· 参会通知 ·

“双碳”目标下,我国能源结构加速调整,清洁低碳发展特征愈加突出。在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大背景下,以光伏为代表的新能源也将迎来跨越式发展的历史机遇,成为电能增量的主力军,实现从“补充能源”向“主体能源”的转变。

随着主体电源的切换,现有的电源结构、电网形态、负荷特性、系统功能、运行机制都将发生深刻变化。光伏新能源与储能间的相融共生、高效互动,日益迫切。

11月14-15日,以“新能源 新系统 新生态”为主题的“2022第七届中国光伏产业论坛(CPIF7th)”将在北京举办。论坛将聚焦新型电力系统、新能源大基地、整县光伏、分布式光伏、光储融合等热点话题,搭建价值型平台,充分展示、交流行业创新技术、成果、经验,助力实现新能新生态,致力于把绿色能源价值顺利传导至终端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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