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风电企业销售合同管理
1、销售电价中包括上网电价、配送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内容,国家发改委调整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以及公布的全国标杆上网电价,都是以含税价为基准
2、风电企业应该密切关注电价变化,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以降低由于终端电价下降对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和利润的影响,积极支持国家发改委和各省物价局稳定上网标杆电价
3、在税改的浪潮下,跟电网公司签订购售电合同时,需要就增值税税率下调事项进行明确,避免引发纠纷
二、风电企业采购合同管理
1、税率下调后,风电企业应积极要求供应商按不含税价格不变进行调价
2、如果合同仅约定了合同总价,未明确价款和税费,应将合同总价按原税率换算为不含税价款,再按照新税率执行
3、对于还未签订的合同,应关注该合同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同时在合同中明确税款和税率事项,以免发生合同纠纷
文章速递
由于我国上网电价受管制程度较高,通常为含税价格。销售电价中包括上网电价、配送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内容,国家发改委调整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以及公布的全国标杆上网电价,都是以含税价为基准。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以改革推动降低涉企收费,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清理电价附加收费,降低制造业用电成本,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低10%。因此风电企业应该密切关注电价变化,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以降低由于终端电价下降对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和利润的影响,积极支持国家发改委和各省物价局稳定上网标杆电价。同时,在税改的浪潮下,跟电网公司签订购售电合同时,需要就增值税税率下调事项进行明确,避免引发纠纷。
税率下调后,风电企业应积极要求供应商按不含税价格不变进行调价。对于已签订但未发生纳税义务的合同来说,如果合同中已明确价税分离,约定了不含税价款和税率及税额,应积极与供应商协商,采取不含税价格不变,按照新税率执行;如果合同仅约定了合同总价,未明确价款和税费,应从增值税税率下调减低税负的角度,积极与供应商协商,将合同总价按原税率换算为不含税价款,再按照新税率执行。对于还未签订的合同,应关注该合同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同时在合同中明确税款和税率事项,以免发生合同纠纷。
增值税税率下调是国家开展税务深化改革的又一重大举措,体现国家为企业减税降费、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发展,大力扶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决心。综合文章分析,增值税税率下调对风电企业的影响是多方面的。风电企业应积极应对,注意对新旧增值税税率的适用,规范合同管理,进行价格谈判,提前规划,做足准备,规避税务风险,尽享税收政策红利,实现节税创效,优化利益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