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近日,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发布《怀远宏欣新能源有限公司怀远县龙亢农场自发自用分散式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审批文件,怀远县龙亢农场自发自用分散式风电项目位于怀远县龙亢农场,建设单位为怀远宏欣新能源有限公司,本工程拟建设总装机容量40兆瓦,建设3台单机5兆瓦和4台单机6.25兆瓦的风机发电机组,占地面积约4.49亩。新建一座35kV开关站,7台风电机组所发电量经2回35kV集电线路汇集后接入新建35kV开关站,开关站以1回35kV线路接入项桥变35kV侧。
项目详情如下:
《怀远宏欣新能源有限公司怀远县龙亢农场自发自用分散式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怀远宏欣新能源有限公司怀远县龙亢农场自发自用分散式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24年3月21日—2024年3月27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如有意见,也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或者电话投诉反馈至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科(怀远县政务服务中心怀远县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0552-8919857
地址:怀远县涡北新城区怀远县政务服务中心怀远县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邮编:233400
项目名称:怀远县龙亢农场自发自用分散式风电项目
建设地点:怀远县龙亢农场
建设单位:怀远宏欣新能源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蚌埠富鑫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公众参与情况:该项目已经在蚌埠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专栏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1日—2024年2月27日,期间没有收到反馈意见。
建设项目概况:
1、本工程拟建设总装机容量40兆瓦,建设3台单机5兆瓦和4台单机6.25兆瓦的风机发电机组,占地面积约4.49亩。新建一座35kV开关站,7台风电机组所发电量经2回35kV集电线路汇集后接入新建35kV开关站,开关站以1回35kV线路接入项桥变35kV侧。。
2、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已经蚌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根据项目备案通知,本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3、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①废水:包括施工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等。施工生产设备冲洗水等建临时废水隔油池、沉淀池,回用于抑尘,禁止施工期废水排入附近地表水体。本工程生活区租赁附近住户闲置房屋,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作为农肥使用。
②废气:包括施工扬尘、施工机械排放的燃油尾气等。施工时采取降尘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期设置施工围挡封闭施工,对裸露的地面和堆置的土方,适量洒水抑尘,并采取遮盖和围护等抑尘降尘措施。施工期沥青混凝土摊铺采用全封闭沥青摊铺车;进出施工场地的车辆要进行清洗;设置施工围挡、临时物料堆场采用毡布遮盖;物料运输加盖苫布。
③噪声: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高噪声设备施工。
④固废: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建筑垃圾、土石方等: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施工开挖土石方综合利用,不设置永久弃土场;施工建筑垃圾按照要求清运至指定地点。
⑤生态:尽量减少临时占地,对剥离表土单独堆放,进行复用。施工场地进行植被恢复,防止生态入侵,加强施工管理,提高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等。
(2)营运期
①废水:运营期维护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万华禾香板业(怀远)有限责任公司已建化粪池,送至怀远县龙亢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尾水排至涡河。
②废气: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气。
③噪声: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风力发电机组在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来自于叶片扫风产生的噪声和机组内部的机械运转产生的噪声,其中以风力发电机组内部的机械噪声为主。根据预测,风电机组周边声环境保护目标噪声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同时要求在风机附近不得新建学校、医院、居民点等敏感目标。
④固废: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风机箱变事故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和机组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及包装物等。废变压器油、废机油及包装物作为危废管理,就近存放于万华禾香板业(怀远)有限责任公司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⑤生态:运营期水土流失防治、生态防护、植被恢复、表层土保存、绿化等。
⑥电磁辐射:项目配套35kV开关站和35kV输出线路,无需进行辐射环境影响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