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藏阿里地区、日喀则市、那曲市、拉萨市、山南市启动共计322.5万千瓦风、光项目竞配。
根据公示,日喀则市启动63万千瓦风、光竞配。其中,风电25万千瓦;光伏38万千瓦。要求在确定项目投资主体,取得备案(核准)后需在一个月内开工建设,年度开发建设规模按照自治区确定的建设时间要求全容量并网投产。
阿里地区启动17万千瓦风、光竞配。其中,风电5万千瓦;光伏12万千瓦。其中,储能可1:1申报,但不得低于装机容量的20%,时长不低于4小时。
那曲市启动80万千瓦风、光竞配。其中风电10万千瓦,光伏70万千瓦。
山南市启动保障性、市场化并网光伏项目竞配,共计65万千瓦。
4月13日,拉萨市启动97.5万千瓦光伏项目竞配。5月23日竞配结果公示,业主包括中能建、中广核等。
5月18日,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关于印发《2023年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显示,为切实保障区内电力安全供应,根据各地(市)申报的项目库储备情况和区内电网接网、并网条件,2023年新增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建设规模573.5万千瓦。
保障性并网项目建设规模373万千瓦。包含风电60万千瓦、光伏278万千瓦、光热35万千瓦,纯光伏配置最低储能规模144.4万千瓦时。其中,保供光伏项目135万千瓦(配套储能不低于108万千瓦时)。由各地(市)能源主管部门按照年度建设规模组织开展竞争性配置。
市场化并网项目建设规模200.5万千瓦。包括基地配套新能源项目115万千瓦(金上基地70万千瓦、雅中基地45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85.5万千瓦(矿山用电、制氧制氢用电、清洁供暖等新增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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