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经美国马萨诸塞州联邦法院审理,对西门子歌美飒诉GE侵权案作出判决:GE在Haliade-X设计上侵犯了西门子歌美飒“可等比例扩大以适应更大机型的支撑结构设计”的知识产权,要求GE在未来根据实际生产、销售的风机总容量,支付西门子歌美飒“知识产权使用费”30000美元/兆瓦(约合人民币206元/千瓦)。
GE自然会继续提出上诉,而事件的另一方西门子歌美飒对此判决也不满意,仍在寻求在全美国范围内永久禁止GE生产和销售侵权产品。
近日,新泽西州政府也为此事发声。他们表示,位于新泽西州海域的1.1GW Ocean Wind项目已经确定使用GE Haliade-X风机,如果此时禁用该风机,项目不得不延期,这损害了新泽西州的公众利益。
新泽西州政府引用了相关专利法的原则,即专利案判决应在保护专利权人的权益和公众利益之间寻求一种平衡。
他们还表示,将Ocean Wind排除到禁令规定的范围以外,既符合公众利益,又不会对西门子歌美飒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害(no irreparable harm)”,并称“对西门子歌美飒声称的任何损害都可以通过金钱来赔偿来弥补(any alleged harms to SGRE may be redressed by money damag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