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 讯】4月21日,富宁县人民政府发布《“十四五”新能源开发利用项目公开招商通告》。
《通告》指出,富宁县“十四五”期间,计划实施新能源资源开发利用项目3个,装机容量32万千瓦,其中光伏项目(不含分布式)2个,装机容量为14万千瓦,计划2023年实施;风能项目1个,装机容量18万千瓦,计划2025年实施。
富宁县“十四五”新能源开发利用项目选址在富宁县板仑乡、归朝镇、里达镇、田蓬镇、木央镇。项目所在地富宁位于云南省东南部,文山州东陲,地处两国三省十县结合部。县城所在地距州府驻地234千米,距省会昆明市565千米。国道323线、云桂高铁、广昆高速穿境而过,是云南通往广西、广东等沿海发达地区的重要门户,是云南的“东大门”和“出海口”。富宁县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县内因地形和海拔差异,立体气候明显,年平均气温为20.9℃,全年日照时数1641.8小时。
富宁县“十四五”新能源开发利用项目公开招商通告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支持绿色能源发展的指导意见、云南省加快推进光伏发电发展工作会议和关于加快光伏发电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等精神,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光伏发电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文山州有序推进新能源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方案》《富宁县“十四五”新能源项目市场化配置办法》,为有序推进全县新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推动绿色能源与绿色制造融合发展,服务“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富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现就富宁县“十四五”新能源开发利用项目对外公开招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富宁县“十四五”新能源开发利用项目。
(二)项目选址。富宁县板仑乡、归朝镇、里达镇、田蓬镇、木央镇。具体范围以实际洽谈双方商定为准。
(三)项目定位。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着力打造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牌”战略,持续做大做优绿色能源产业,全力推进绿色能源高质量发展。
(四)项目优势。项目所在地富宁位于云南省东南部,文山州东陲,地处两国三省十县结合部。县城所在地距州府驻地234千米,距省会昆明市565千米。国道323线、云桂高铁、广昆高速穿境而过,是云南通往广西、广东等沿海发达地区的重要门户,是云南的“东大门”和“出海口”。富宁县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县内因地形和海拔差异,立体气候明显,年平均气温为20.9℃,全年日照时数1641.8小时。
(五)项目投资规模及建设内容。富宁县“十四五”期间,计划实施新能源资源开发利用项目3个,装机容量32万千瓦,其中光伏项目(不含分布式)2个,装机容量为14万千瓦,计划2023年实施;风能项目1个,装机容量18万千瓦,计划2025年实施。
二、合作模式
(一)政府授权,企业自主建设、运营管理,通过公开招商比选谈判方式确定项目投资业主。
(二)接受独资、合资或合作联合体等多种方式。
三、招商对象要求
(一)必须是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未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二)同一家集团公司须以集团名义或只能授权一户下属二级公司参与竞争。
(三)组建联合体参与竞争的,联合体最多为两户企业共同组建。
(四)单户企业参与竞争的,企业净资产应达到10亿元及以上;组建联合体参与竞争的,牵头企业净资产应达到10亿元及以上;企业在国内具有新能源并网在运装机容量至少达到50万千瓦(联合体参与竞争的,其中一户企业应达到此项要求)。
(五)招商对象确定后,企业须在本县注册法人公司,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在本县进行统计,在本县纳税。
四、报名事宜
(一)申报企业应在本公告公布之日7天内进行登记,同时需要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材料(装订成册的纸质资料两份和电子版一份):
1.申报企业营业执照。联合体方式申报的,应提供已签署、盖章的联合体协议及出资各方营业执照,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各方全称及出资比例。
2.申报企业基本情况。包括申报企业主营业务、总资产、资产负债、股东构成、净资产等内容,并提供经审计的前2个年度财务报告。申报企业为联合体的,应按照上述要求提供出资各方的基本情况。
3.申报企业业绩水平。包括申报企业省内已投运的新能源项目的总装机。分类提供截至上年度末省内已并网的新能源项目发电业务许可证。申报企业为联合体的,应按照上述要求提供出资各方的业绩水平证明材料。
4.一个企业集团只能有一个投资主体。申报企业代表所属集团参与竞争配置的,在提供企业相关材料时,应同时提供集团授权书,以证明其参与市场化竞争配置身份的唯一性。
5.《项目竞争性配置评分表》中每项指标的证明文件材料。
6.关于项目备案、开工、建成及并网时间的承诺。
7.关于所有出资人未因失信纳入“信用中国”黑名单的承诺。
8.关于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
(二)公开招商工作流程:企业对照本公告第三条要求报名,填报,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经我方组织相关部门,按照评分细则(富宁县新能源资源配置重点考量指标表),对投资企业的整体实力、经济产业发展的贡献、制定环境保护措施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分,按一定程序报批后,最终确定1家企业为项目业主,签订正式的投资协议。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企业申报材料递交截至时间:2022年4月29日17:30前(逾期不再受理)。
(二)企业申报材料递交地点:文山州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四楼能源股办公室。
(三)项目招商联系人:岑延年,联系电话:6122369,13577652115。
六、特别说明
(一)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4月29日17:30前前有效,在此期间符合相关要求的企业均可报名与政府进行洽谈、磋商。
(二)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递交申报材料时需提供24小时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绿码及体温正常(<37.3℃)。
(三)报名结束后,富宁县可再生能源协调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县初审通过后将初审报名结果报州领导小组审核,待州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再由县可再生能源协调工作领导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优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1.富宁县新能源开发利用投资主体报名表
2.富宁县新能源资源配置重点考量指标表
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