耗子屡禁不绝。
(图片来源:veer图库)
近期,广西玉林警方打掉一个跨省盗窃风力发电设施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6人,端掉收赃窝点1个,破案50余起,涉案金额2000多万元,涉及广西、广东、湖南、海南等4个省、自治区。
《涉案2000多万!这个跨省盗窃风力发电设施团伙被抓获》、《中节能湖北一新建风电项目50余台风机电缆被盗割,损失近百万!》……
这是发生在2021年底的两起事件。一起涉案2000多万;一起涉案金额近百万。这是近年来风电领域盗窃最严重的案件之二。但是事实上,多年以来,风力发电设施被盗窃的情况屡禁不止,已经是目前风电行业的老大难。
风电设施由于自然条件的因素,建设地点一般选择在较为偏远地区,有的是集中分布,有的零星分布,管理起来困难重重。
纵观近两年的风电被盗案件,容易被盗的设施一般有:电缆、钢筋、叶片侧轴承、铜芯等。1米电缆大约可以卖到700左右的价钱;而零部件一般以称重等方式卖出;铜芯等会卖给收购人员。
无利不起早。涉案人员邪念起源于金钱,分为两种:一种是临时起意;一种是团伙作案。
第一类人涉案金额较少,一般不会构成重大的案件。比较典型的像2021年5月,风电维修工因将同伴的车砸了一个坑,需要赔偿,而偷盗了风机齿轮箱一叶片侧轴承,总价值9750元,但是仅卖出了253元;还有2019年11月底,涉案人员因为在手机上刷到一条风力发电建设的小视频,看到发电筒内的电缆线,滋生邪念,一路望风,趁风力发电施工方下班空隙,偷盗机塔筒内电缆700余米,总价值218000元。
第二类工具齐全,涉案时间长,有着成熟的作案手段,一般涉及金额巨大。比较典型的是文章开头提到的两起案件。
第一起,跨省盗窃团伙,涉案人员自2014年起筹集作案资金购买越野汽车、小货车,先后驾车到十多个省市的风力发电站、光伏发电站进行踩点,在深夜伺机对相关的电站电缆、变压器实施破坏性盗窃。广西玉林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8人,端掉收赃窝点1个,破案50余起,涉案金额2000多万元,涉及广西、广东、湖南、海南等4个省、自治区。
第二起,三人盗窃团伙,涉案人员之一自2021年3月得知牛庄乡风电项目正在施工,前去踩点,发现项目场地交通复杂,且部分监控设施损坏,觉得有机可乘。其后,伙同俩父子作案,三人8个月内在牛庄乡实施盗窃十余起,主要盗窃电缆线内的铜芯线。非法获利十余万元,给风电企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近百万元。目前,三人被刑事拘留。
盗窃团伙除了因为利益,也有恶意剽窃核心技术的盗窃案件。
2020年10月24日,山西某风电场于开展机组吊装工作时发生一起风力发电机组配套物资失窃案,一套风力发电机组控制系统控制模块被窃,时隔半个月,2020年11月10日,另一台风力发电机组吊装时发现风轮内一套变桨驱动器(3个)被窃,该项目使用华仪风能有限公司2.5MW风力发电机组。
据现场项目经理描述:风电场因为身处荒郊野外,风机设备运往现场后因看管难度大,设备物资被偷事情时有发生,如电缆、铜排被盗等,但该两起盗窃案件比较特殊,被盗现场均无任何暴力强拆痕迹,盗窃手法很专业,说明盗窃人员具有一定风电专业知识;被盗物资为风机核心控制部件,盗窃目标很明确,因此不排除为意图剽窃风电机组核心技术。
“耗子们”手法不一,目的不同,但是都对风电事业造成了巨大的破坏。现如今,国家的风电光伏已经大规模铺展,“耗子”越来越多的同时,监管的力度也越来越大。而盗窃早已被写入《刑法》。
国家《刑法》早就有明确的表示:【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盗窃并不是什么高明的手段。警察通过实地考察,售卖线路等查出窝点,并不是什么难事。涉案人员不应该存着侥幸心理,法网恢恢,走在法律法条上,终将会栽跟头。除了依靠人民警察外,企业也应该做好风电的监管工作,对此类情形给出应对之策。
“亡羊补牢”,应该先补牢,不然丢的羊只会越来越多。不管是修建风电设施的企业的还是运营风电设施的企业,都应该做好监管工作:在建设初期,应该做好规划,预防设施被偷盗;在建设完成后,应该做好维护,一旦设施损坏,及时维修,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让“耗子”有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