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投资广东陆河螺溪100MW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广东陆河螺溪100MW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005036,招标人为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华(陆丰)风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广东分公司陆河螺溪100MW风电项目场址位于广东省汕尾市陆河县螺溪镇,与陆河县城直线距离约为10km,距离汕尾市区直线距离约70km,风电场场区范围海拔高度在100m~1100m之间,场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15°34′,北纬23°25′。拟建场址区域占地面积约为50km2,配套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风场周边有X123县道及X004县道通行。本项目设备运输时,主机、轮毂采用低平板车一次性运达机位,叶片先用低平板车运输至堆场,更换举升车后,二次转运至机位。设备运输可从陆河东收费站出高速,通过北环路转X123县道/X004县道前往风场。通过现场路勘,主要有以下拟选路线如下:陆河东收费站→河唇路→北环路→X123县道→X004县道→建议分界点1/2→风场新建道路→机位,收费站至风场约30km。
招标范围:本项目共1个标段。本工程规划装机容量为100MW,采购单机容量为3.2MW至3.6MW的抗台风型风电机组,应适用于沿海台风地区气象与环境条件;总数不超过32台,不允许不同机型混排,投标总容量必须≥100MW,且超出的容量小于1台单机容量,叶轮直径不小于141米,单位千瓦扫风面积不低于4.88平方米/kW,轮毂高度不低于90米;采购所需的成套的风电机组(含基础锚栓及配套装置),免爬器,自动消防以及国家能源集团的智能风电技术规范中的要求,并包含控制、监视系统的设计标准、技术规格、工作范围、交货进度以及其他方面的要求。
交货地点:现场机位交货或买方指定地点交货。
交货期:2021年11月。具体供货计划以招标人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为准。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在国内须有单机3MW及以上容量机型的风力发电机组业绩100台,且均已成功通过240小时试运行。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等信息;用户证明为240小时试运行证书。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所投机型(同容量、同叶轮直径)已经取得权威机构出具的设计认证证书(含部件认证附页)和型式认证证书(含部件认证附页),如投标时未取得型式认证证书,须承诺在供货前取得完整的型式认证证书。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招标网”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投标人注册、标书购买、支付方式等操作说明”。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8-1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8-16 16:3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30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标段(包)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国家能源招标网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08-30 14: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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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招标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
邮 编:100007
联 系 人:徐烨
电 话:010-58151788
电子邮箱:11680104@chnenerg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