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新能源平价上网案例跟踪分析与研究项目招标风电标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0-06-110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新能源平价上网案例跟踪分析与研究项目招标招标人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新能源平价上网案例跟踪分析与研究项目招标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北京。
2.2 服务内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新能源平价上网案例跟踪分析与研究项目招标。
2.3 本项目分两个标包,分别为风电标包和光伏标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或科研单位的独立法人。
(2)投标企业单位必须具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
(3)投标人应具有软科学研究能力,具有专门的研究团队。
(4)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
风电标包:投标企业应具有乌兰察布风电基地、兴安盟风电基地等类似大型风电基地的投资经验、设备供货经验或EPC经验;设计院应具备甲级资质,且具有相关基地的设计经验。
光伏标包:投标企业应具有光伏领跑者基地、青海特高压基地、朝阳平价示范基地等类似大型光伏基地的投资经验、设备供货经验或EPC经验;设计院应具备甲级资质,且具有相关基地的设计经验。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6)诚信良好,公司成立后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7)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8)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9)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
3.4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2020年6月24日9时起至2020年6月30日17时止(北京时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个人网银),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4.2 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3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4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10-1086)联系。
4.5 招标文件费:500元/标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商务平台自动关闭投标文件递交功能,拒绝接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5.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电子商务平台要求自行准备,因投标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电子商务平台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递交时间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在线开标,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开标过程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5.4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7月3日9时00分;开标时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