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发改委、江苏能监办发布《关于积极推动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称试点范围为苏州工业园区、常州市天宁郑陆工业园、盐城市现代高端纺织产业园、海门市余东镇、江阴市、姜堰经济技术开发区 、兴化市等7个区域,苏州工业园区和海门市余东镇交易规模为5万千瓦时,其余各试点不超过5万千瓦时。
文件要求,试点只针对新建风电或光伏项目,接入电压等级35千伏以下的单体不得超过20MW(扣除自身最大用电负荷后不得超过20MW),20~50MW以内的项目接入等级不超过110千伏。
本次交易的试点交易平台为省级电力交易中心,输配电价格方面,明确执行(发改能源【2019】19号文)的规定,接网及消纳所涉及电压等级的配电网输配电价免交未涉及的上一电网等级的输电费,政策性交叉补贴予以减免。
文件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