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节能风电发布《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称,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采购
风力发电机组设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节能(原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向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总价值为人民币350,000,000元的40套单机容量为2500kW的并网型
风电机组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系统等用于中节能原平长梁沟10万千瓦风电场项目建设。
同时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东方华路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向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总价值为人民币350,000,000元的40套单机容量为2500kW风力发电机组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系统等,用于东方华路德令哈20万千瓦风电场项目建设。
公告原文如下: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9月1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年9月25日以传签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八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八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风力发电机组设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节能(原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向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总价值为人民币350,000,000元的40套单机容量为2500kW的并网型风电机组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系统等用于中节能原平长梁沟10万千瓦风电场项目建设。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东方华路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向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总价值为人民币350,000,000元的40套单机容量为2500kW风力发电机组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系统等,用于东方华路德令哈20万千瓦风电场项目建设。
关联董事王利娟、胡正鸣、刘健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于2019年9月26日在上交所网站上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9-073)。
二、通过了《关于审议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于2019年9月26日在上交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减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4)。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