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9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人民政府发布《上海庙至山东直流
特高压输电通道配套可再生能源基地鄂尔多斯市杭锦旗600MW风电、200MW光伏项目
竞争优选工作方案》。
《方案》指出:
根据《内蒙古鄂尔多斯上海庙至山东直流特高压输电通道配套可再生能源基地规划报告》,杭锦旗基地共划分5个
风电项目,包括 HJQJD-FDYQ-01#风电项目、HJQJD-FDYQ-02#风电项目、HJQJD-FDYQ-03#风电项目、HJQJD-FDYQ-04#风电项目、HJQJD-FDYQ-05#风电项目。
其中 HJQJD-FDYQ-01#风电项目、HJQJD-FDYQ-02#风电项目、HJQJD-FDYQ-03#风电项目装机容量均为100MW,HJQJD-FDYQ-04#风电项目、HJQJD-FDYQ-05#风电项目装机容量均为150MW。
基地拟建设两座220kV升压变电站,五个风电项目接入伊和乌素第一220kV升压站,各220kV升压变电站接入新建的500kV汇集站,通过单回500kV线路连接到上海庙换流站。
基地内各风电项目的运行维护工作由杭锦旗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通过集中运维方式统一运维管理,建立集中运维中心和集控集维信息平台,提升运维效率降低运维成本。集中运维费用经政府组织第三方审定后,原则上不高于市场价的基础上,按照容量进行分摊。
风电项目评分标准:
1、企业投资能力总资产小于200亿元,不得分;资本金比例低于 20%不得分;资产负债率高于80%(含),不得分;国内已并网集中式风电总规模小于50万千瓦,不得分。
2、机型拟选用风电机组单机容量不低于2.5兆瓦;拟选用风电机组叶轮直径不低于130米。
3、设备认证拟选用风电机组具备设计认证,得2分;具备型式认证,得4分;无认证,不得分。
4、进入优选范围内的项目申报电价中,本地区风电指导价(0.34 元/kWh)为基准价。
另外,本次竞争优选工作采用竞争优选方式配置项目资源,优选投资主体,确保项目按时建成投产。
优选标准:
1、申报企业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对于本次优选中的所有风电项目,无论是参与一个项目还是同时参与多个项目申报,一个集团只能有一个投资主体进行申报。子公司申报的,该子公司应为所属企业集团全资或绝对控股的子公司,且应取得所属集团公司的书面申报授权。
2、申报企业2018年度经审计机构所出具审计报告确认的财务报表中总资产200亿元及以上,净资产40亿元以上。
3、风电项目申报企业必须保证所申报电价不得高于风电指导价0.34元/kWh。
4、申报企业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申报企业应承诺项目建设运营期不得进行主体变更和股权转让。
6、申报企业承诺在杭锦旗成立全资项目公司作为项目开发建设主体。
7、申报企业应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递交申报方案时向杭锦旗人民政府就500万元申报保证金提供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的保函。
8、申报企业应承诺在公示结束后向杭锦旗人民政府支付建设期履约保证金3000万元。
9、风电项目申报企业应承诺在2019年12月底前做好开工准备工作,2020年6月底前开工建设,并在2021年12月31日前建成并网。
10、申报企业应承诺接受风电项目申报电价受国家相关价格和补贴政策调整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特高压输电通道过网费及线损、基地电力送出工程过网费及线损、受端落地电价后续由国家和地方主管部门核定或协商确定。
11、申报企业应承诺严格按照申报的《项目建设方案》有关工程技术指标实施项目建设,设计、施工、验收、评估等遵守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标准、规程规范、技术管理要求,做好项目验收和运行工作,并接受相关方的监督和检查。
12、申报企业应承诺项目建设满足国家与地方政府关于水土保持、环境影响、生态恢复等方面的要求。
13、申报企业应承诺分摊基地综合能源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管理费用。
14、申报企业应承诺风电项目通过集中运维方式统一运维管理,建立集中运维中心和集控集维信息平台,提升运维效率降低运维成本。
15、申报企业应承诺支付前期技术支持和优选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16、申报企业应承诺优选参考材料和数据仅用于此次优选工作,并按规定做好相关保密工作。
1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报。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