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
华仪风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仪风能”)于2019年1月2日收到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传票及《
民事起诉状》等文件,因买卖
合同纠纷,宁波日星铸业有限公司向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案件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涉案金额为诉讼货款合计951.49万元、延迟支付货款利息损失、诉讼费用;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鉴于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告如下: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全资子公司华仪风能有限公司为本案被告;
涉案的金额:诉讼货款合计为951.49万元、延迟支付货款利息损失、诉讼费用;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鉴于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华仪风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仪风能”)于2019年1月2日收到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传票及《民事起诉状》等文件,因买卖合同纠纷,宁波日星铸业有限公司向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1、案件当事人
原告方:宁波日星铸业有限公司
被告方:华仪风能
2、案件基本情况
原、被告系多年业务合作伙伴,自2014年起被告因经营需要多次向原告购买风能主机架、轮毂等产品,货款采用滚动付款方式。如此,到2018年9月19日,经结算,被告尚欠原告货款10,107,206.00元。原告于2018年12月向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原告方诉讼请求
(1)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货款9,514,896.00元,并从起诉之日起按月利率0.5%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损失至实际付清付之日止;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二、案件进程情况
目前,本次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三、诉讼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
截至目前,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四、其他说明
本公司将对本次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4日
来源: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