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际能源网获悉 近日,北京宣力监利下梓堤风电场工程项目核准内容获湖北省发改委批复,该项目由设计安装50台单机容量2000千瓦的
风力发电机组变更为40台单机容量2500千瓦的
风力发电机组,建设规模仍为10万千瓦,年设计上网电量变更为22199万千瓦时。项目总投资变更为83501.39万元,其中资本金16739.1万元。
原文如下:
湖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北京宣力监利下梓堤风电场工程项目核准内容变更的批复
监利景佑新能源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对北京宣力监利下梓堤
风电场项目核准变更的请示》(监利景佑〔2018〕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内容变更事项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节能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宣力监利下梓堤风电场项目申请报告(复评)的评估报告》的有关意见,因该风电场原选定的部分机位受生态保护红线等敏感因素的影响,满足不了安装50台风力发电机组的设计标准。为充分利用风能资源,湖北省委同意该项目(项目代码2017-421023-44-02-118265)由设计安装50台单机容量2000千瓦的风力发电机组变更为40台单机容量2500千瓦的风力发电机组,建设规模仍为10万千瓦,年设计上网电量变更为22199万千瓦时。项目总投资变更为83501.39万元,其中资本金16739.1万元。
二、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省住建厅《关于监利景佑新能源有限公司申请变更北京宣力监利下梓堤风电场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复函》(厅字〔2018〕566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北京宣力监利下梓堤(100MW)风电场项目优化设计方案意见的函》等。
三、请监利景佑新能源有限公司根据此批复,依法办理后续相关手续。不得违规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和其他不允许建设的范围内开展项目建设。
四、请监利县发展改革局进一步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协助项目单位抓紧完成项目建设。
五、其他事项仍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北京宣力监利下梓堤风电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17〕441号)执行。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2月14日
来源: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