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锐电投资者可以向公司索赔的时间只剩下不到一个月了。律师认为,在该案最早的一批索赔者已经在一审、二审中均胜诉的背景下,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获得赔偿是大概率事件。但是,投资者需要抓紧时间,《金证券》“易索赔”频道针对该股票组织的索赔征集将在今年10月20日截止。
投资者此前已胜诉
2015年11月10日,
华锐风电(“*ST锐电”之前的简称)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被查明在2011年年报中虚增营业收入24.3亿元,虚增利润总额2.78亿元。投资者的索赔行动随之展开。2016年8月,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向4名投资者共计支付经济损失赔偿人民币39.3万元。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公司数个案件的上诉,维持原判。投资者的索赔事宜在一二审中均获胜。
而在之后部分投资者的索赔诉讼过程中,公司方面在前期已经败诉的背景下,一直并未提出新的证据。今年8月23日上午,又一批向*ST锐电进行索赔的案子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公司方面依旧认为违规的重大性不够,在庭审中并未提出新的抗辩理由。
律师则认为,在北京两级法院都已有判决的情况下,公司方面未提出任何新的抗辩理由与证据,说法还和之前败诉时一样,这有利于索赔的投资者获得赔偿。
诉讼时效即将到期
需要指出的是,投资者的索赔时间已经不多了。根据相关规定,那些在2012年4月11日至2013年3月6日期间买入*ST锐电且在2013年3月6日依然持有至少一股的投资者,拥有索赔权利。他们需要在2017年11月5日前把起诉状递到法院,才能行使索赔的权利。
为方便这些投资者参与索赔,投资者可以将姓名、电话、交易记录发送邮件至jzqsp2016@126.com的邮箱,或拨打025-84686587、84686577的电话参与由《金证券》“易索赔”频道组织的索赔,并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前期费用。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些工作需要在今年10月20日之前完成,否则就会来不及了。“易索赔”频道接到投资者报名后,还需要进行一系列操作来完成诉讼,这都需要时间。
此前,“易索赔”频道在处理多个案件的索赔事宜中发现,很多投资者是到诉讼时效过期后才来参与索赔。尽管他们的交易情况与那些最终获赔的投资者没有什么区别,但最终却因为错过了时间而丧失了索赔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