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推进弥勒市可再生能源的发展,鼓励企业积极投入风电项目,促进企业发展,为地方经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弥勒市财政局联合发改局对云南弥勒石洞风电场及其自建110kV接网工程和材料进行初审,经核实申报企业满足财政部第六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目录申报条件,申请上级主管部门将该工程纳入补助目录。
弥勒市石洞山风电场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红河州弥勒市巡检司镇上高甸北面山上,一期工程已并网发电,二至四期正进行风机安装,部分开始发电。该项目为弥勒市石洞山风电场总体规划(总规划5期共241.5MW)的一期工程,项目装机容量49.5MW,安装33台单机容量1.5MW的风力发电机组,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2274h,年上网电量约11256万kW·h,项目总投资为4967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