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体披露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印发《关于适当调整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3008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下调一、二、三类资源地区风电标杆上网电价2分/千瓦时,四类资源地区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维持现行价格不变。《通知》适用于2015年1月1日以后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及2015年1月1日前核准但于2016年1月1日后投产的陆上风电项目。
短期内,受本次电价下调影响,为争取更高的上网电价,风电企业将加快已核准项目的建设,2015年风电行业抢装仍将持续,全年新增装机规模仍将较大,但不会较2014年大幅增加,预计全年新增装机将在2,000万千瓦左右。而受行业抢装的影响,预计行业债务负担将有所加重,偿债指标表现将有所弱化,至2015年末行业全部债务资本化比率和全部债务/EBITDA将分别上升至65%和6倍左右。
中长期内,虽然本次价格调整弱化了行业的盈利能力,但风电的盈利空间仍明显大于火电、水电等主力电源,且此次四类地区风电上网电价未做调整。因此,中债资信认为本次价格调整对行业发展的影响有限,行业内企业继续投资扩大装机规模的动力仍在,行业仍将呈现快速发展态势。
同时,在行业盈利空间仍较大和国家风电补贴负担不断加重的综合影响下,预计未来风电上网电价仍有进一步下降的可能,中债资信将对此保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