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湖南湘潭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开展湘潭县“十五五”风电项目投资主体竞争性谈判的邀请公告。
公告显示,本次风电项目建设分两个片区即以湘潭县中路铺镇为核心,涉及茶恩寺镇、白石镇、花石镇等区域,集中建设风机15至20台,总建设规模约150兆瓦(以审批为准);以湘潭县排头乡为核心,涉及射埠镇、锦石乡等区域集中建设风机15至20台,总建设规模约150兆瓦(以审批为准)。
以上两个片区是两个独立项目,由两个不同投资主体建设经营。参加竞争性谈判企业均可参与谈判,但不能同时中标两项目。
本次风电项目电价按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申报主体具有风电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经验。
全文如下:
湘潭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开展湘潭县“十五五”风电项目投资主体竞争性谈判的邀请公告
为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促进我县风电项目有序规范建设,经湘潭县人民政府同意,湘潭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组织开展湘潭县“十五五”风电项目投资主体竞争性谈判工作。本次竞争性谈判工作按照“公平公正、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原则,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提交申报材料参与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风电项目建设分两个片区即以湘潭县中路铺镇为核心,涉及茶恩寺镇、白石镇、花石镇等区域,集中建设风机15至20台,总建设规模约150兆瓦(以审批为准);以湘潭县排头乡为核心,涉及射埠镇、锦石乡等区域集中建设风机15至20台,总建设规模约150兆瓦(以审批为准)。
以上两个片区是两个独立项目,由两个不同投资主体建设经营。参加竞争性谈判企业均可参与谈判,但不能同时中标两项目。
本次风电项目电价按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申报企业资格要求
1.申报主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属同一集团公司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能同时参与本次谈判。以下属公司名义参与的,须提供集团公司签发的授权唯一证明。项目投运前不得进行项目主体变更和股权转让。
2.申报主体具备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相关资质(如《电力业务许可证》或承诺在并网前取得)。
3.申报主体具有风电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经验。
4.申报主体近三年内未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时间以申报材料递交截止日为准。
5.申报主体近一年内未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未发生2次以上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不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问题。
6.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三、申报时间及安排
愿意参加项目竞争性谈判的企业,应于2025年6月3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报材料发送至湘潭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作邮箱fgjxtx@163.com。包括:(1)报名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2)企业授权书扫描件;(3)受权人员本人身份证扫描件;(4)初步技术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风机型号参数、年等效满发小时数、同类项目经验等);(5)项目建设经营初步方案、项目建设资金来源说明及所承诺的项目建设保障措施等。
四、公告期限及结果公示
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在湘潭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xtx.gov.cn )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告期限截止之日起15日内,依法公布谈判结果,签订项目建设合作协议。
五、联系方式
组织方:湘潭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湘潭县云龙中路467号
电话:0731-57220100(限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
湘潭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