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头条(微信号:wind-2005s)获悉,3月14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转发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求《创新支持陕西省虚拟电厂参与电力市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陕西省服务虚拟电厂建设运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创新支持陕西省虚拟电厂参与电力市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指出:
虚拟电厂现阶段主要聚合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储能等调度未直接调管的分布式资源和具备负荷调节能力的市场化用户。聚合资源应为具有电网企业独立营销户号、在电力交易平台注册的市场主体。由调度机构直接调度管理的发电及储能资源不纳入聚合范围。
鼓励售电公司加强需求侧资源聚合调节或控制能力建设,接入电网企业调度或负荷管理系统,增项注册为虚拟电厂运营商,聚合可调节负荷、分布式电源、储能等资源参与市场交易,并为其聚合资源主体提供购售电、优化调度、电碳管理、综合能源管理等各类服务。
为更好的适应新型电力系统需要,鼓励各地市结合电力保供、新能源发展、关中控煤等需求,利用区域源网荷储资源优势,选取典型性、代表性方向开展实践探索,打造一批技术先进、响应精准、商业模式创新、可复制推广的精品示范项目,引领陕西省虚拟电厂项目建设发展,全力支持陕西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
《陕西省服务虚拟电厂建设运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指出:
2025年,推动陕西省虚拟电厂接入虚拟电厂运营管理平台并参与需求响应、电能量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总体可调节能力达到30万千瓦。2026年,持续深化虚拟电厂管理和市场交易机制建设,形成不低于100万千瓦的虚拟电厂调控资源。
虚拟电厂聚合容量不低于5MW,且持续调节时间不小于1小时;同一节点拓扑下,单一调节单元容量不低于1MW。
全文如下: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