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公司新能源国能保定蠡县二期200兆瓦风力发电项目前期咨询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
根据公告显示,该工程位于河北保定市蠡县境内,工程建设容量200MW,初步选定建设32台6.25MW风力发电机及变电站等配套设施。蠡县属东部季风区暖温带半干旱地区,大陆性季风气候特点显著,春多风干燥,夏多雨炎热,秋天高气爽,冬干燥寒冷,四季分明,光热、水资源丰富,全年主导风向为南南西风,达到8级以上标准大风以北北西风或西北风居多,分别占总数的50%、30%以上。
招标范围:(1)前期可研咨询服务,包括项目微观选址报告、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工作;
(2)前期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相关技术导则、规范对其进行分析与预测,分析研究项目建设对自然环境以及生态环境的影响,提出相关环保措施及建议,编制风电场区、升压站和送出线路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组织专家评审,按照相关流程审核,最终取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批复意见;
(3)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包括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包括现场踏勘调研、报告编制、专家评审等,并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意见;
(4)土地预审服务,包括项目前期选址服务以及申请表、申请报告、土地地类面积表、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等材料的组织工作,协助取得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5)地形图测绘及勘测定界服务,包括对该项目进行实地界定土地使用范围、测定界址位置、调绘土地使用利用现状,计算用地面积,完成风电勘测定界的勘测界址图、勘测报告、权属和地类核实及TXT坐标,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用地审批和地籍管理局等提供科学、准确的基础资料,配合完成土地收储现场勘界、定界、测量、土块调换等相关服务;
(6)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服务,包括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等,并协助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复意见。
服务期限为总服务期90天。
详情如下:
河北公司新能源国能保定蠡县二期200兆瓦风力发电项目前期咨询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河北公司新能源国能保定蠡县二期200兆瓦风力发电项目前期咨询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006771,招标人为国能河北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河北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保定市蠡县境内,风电场中心地理坐标位于北纬38°34"50.7234",东经115°37"18.0609"。本工程建设容量200MW,初步选定建设32台6.25MW风力发电机及变电站等配套设施。蠡县,隶属于河北省保定市,位于河北省中部平原,保定市东南部,地处京、津、石三角腹地,保定、沧州、衡水三市交界处。县境东北与高阳县、东南与肃宁县、正南与饶阳县和安平县、西南与博野县、西北与清苑区接地。南北纵距36.5千米,东西横距32千来,总面积650平方千米。蠡县属东部季风区暖温带半干旱地区,大陆性季风气候特点显著,春多风干燥,夏多雨炎热,秋天高气爽,冬干燥寒冷,四季分明,光热、水资源丰富,全年主导风向为南南西风,达到8级以上标准大风以北北西风或西北风居多,分别占总数的50%、30%以上。
2.1.2 招标范围:(1)前期可研咨询服务,包括项目微观选址报告、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工作。(2)前期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相关技术导则、规范对其进行分析与预测,分析研究项目建设对自然环境以及生态环境的影响,提出相关环保措施及建议,编制风电场区、升压站和送出线路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组织专家评审,按照相关流程审核,最终取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批复意见。(3)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包括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包括现场踏勘调研、报告编制、专家评审等,并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意见。(4)土地预审服务,包括项目前期选址服务以及申请表、申请报告、土地地类面积表、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等材料的组织工作,协助取得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5)地形图测绘及勘测定界服务,包括对该项目进行实地界定土地使用范围、测定界址位置、调绘土地使用利用现状,计算用地面积,完成风电勘测定界的勘测界址图、勘测报告、权属和地类核实及TXT坐标,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用地审批和地籍管理局等提供科学、准确的基础资料,配合完成土地收储现场勘界、定界、测量、土块调换等相关服务。(6)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服务,包括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等,并协助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复意见。
2.1.3 服务期限:总服务期90天。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风力发电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如合同不能包含以上信息还需提供技术协议相关内容。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设总)须至少具有2个担任风力发电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设总)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设总)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7-1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7-22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国家能源招标网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08-05 09: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成功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对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自动加密,同时将加密的开标记录表发投标人备查;商务(不含报价)和技术评标完成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显示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发送密钥供投标人验证开标信息。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本项目将对投标人资质、投标人业绩、项目负责人进行公示。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1)开标后,在开标大厅对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投标人填写的所有资质名称、等级、编号、有效期进行公示;对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中投标人填写的所有项目名称、签订时间、委托人名称进行公示;对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中投标人填写的项目负责人姓名、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进行公示。(注:针对投标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未进行公示的,评标时将不予认可。)
(2)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节点,对中标候选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包括名称、等级、编号、有效期)、合格业绩(包括项目名称、签订时间、委托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包括姓名、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进行公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能河北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118号中交财富中心T3-21
邮 编:050011
联 系 人:韩长亮
电 话:0311-69092042
电子邮箱:16090331@ceic.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邮 编:100007
联 系 人:吴亮亮
电 话:010-57337287
电子邮箱:12085128@chnenergy.com.cn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家能源招标网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