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赤峰市敖汉旗人民政府发布《赤峰市敖汉旗“千乡(苏木)万村(嘎查)驭风行动”试点项目牵头企业优选公告》。
公告指出,为深入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促进农村地区风电就地就近开发利用,创新开发利用场景、投资建设模式和收益共享机制,推动风电成为农村能源革命的新载体、助力乡村振兴的新动能,为农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提供有力支撑。敖汉旗组织开展“千乡(苏木)万村(嘎查)驭风行动”试点项目实施主体竞争优选。
要求申报企业经营范围涵盖新能源、电力业务。应具备一定的新能源项目投资建设能力和较好的融资能力,并出具承诺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和国家工程标准建设试点项目。
全文如下:
敖汉旗“千乡(苏木)万村(嘎查)驭风行动”试点项目牵头企业优选公告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高质量有序实施“千乡(苏木)万村(嘎查)驭风行动”试点项目建设,按照《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千乡(苏木)万村(嘎查)驭风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全区“千乡(苏木)万村(嘎查)驭风行动”试点项目申报的通知》的通知(赤能源新能字〔2024〕60号)相关要求,敖汉旗发改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组织开展敖汉旗“千乡(苏木)万村(嘎查)驭风行动”试点项目实施主体竞争优选,欢迎有意愿和能力、符合相关要求的企业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为深入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促进农村地区风电就地就近开发利用,创新开发利用场景、投资建设模式和收益共享机制,推动风电成为农村能源革命的新载体、助力乡村振兴的新动能,为农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提供有力支撑。
二、申报企业要求
(一)申报企业应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千乡(苏木)万村(嘎查)驭风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
(二)申报企业需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及赤峰市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政策相关要求。
(三)申报企业结合《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全区“千乡(苏木)万村(嘎查)驭风行动”试点项目申报的通知》(内能源新能字〔2024〕381号)编制敖汉旗“千乡(苏木)万村(嘎查)驭风行动”试点项目申报方案。
三、资格审查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申报企业经营范围涵盖新能源、电力业务。应具备一定的新能源项目投资建设能力和较好的融资能力,并出具承诺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和国家工程标准建设试点项目。
(五)申报企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申报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竞选报名
有意参加敖汉旗“千乡(苏木)万村(嘎查)驭风行动”试点项目竞争性优选企业,请于2024年6月14日至6月18日前提交本企业新能源项目开发业绩、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近三年企业财务分析评价报告、信誉评价;联合体企业新能源装备制造和盟市(含旗县)相关企业等企业对应企业简介、产能、资质、信誉评价、联合体协议等加盖公章扫描材料,分别发送至敖汉旗发改委邮箱。申报企业可在赤峰市敖汉旗发改委339室领取试点项目方案编制文件,领取文件时需持申报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领取时间为2024年6月16日前。
五、递交实施方案
申报企业应在2024年6月18日上午12时前(过期不予受理)将敖汉旗“千乡(苏木)万村(嘎查)驭风行动”试点项目申报方案(包含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一式?9?份,电子版4?份)递交至敖汉旗发改委339办公室。
六、联系方式
敖汉旗发改委 联系人:张占刚
联系方式:13847963709
电子邮箱:ahqfgwnyg@163.com
2024-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