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近日,会理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启动黎溪风电场项目土地预征收的通告。
公告称,会理市拟征收土地位于会理市黎溪镇黎州村1组、8组、9组,莲合村1组、4组、5组、8组,鱼鲊村4组、5组、7组、9组、10组、11组、14组,南海村1组、3组,绿水镇复兴村5组,黎溪林业工作站黎溪作业区,黎溪林业工作站鱼鲊作业区,黎溪林业工作站绿水作业区。本次拟征收集体土地面积约1.8751公顷。拟征收土地用于黎溪风电场项目。
全文如下:
会理市人民政府关于启动黎溪风电场项目土地预征收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黎溪风电场项目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面积、权属
拟征收土地位于会理市黎溪镇黎州村1组、8组、9组,莲合村1组、4组、5组、8组,鱼鲊村4组、5组、7组、9组、10组、11组、14组,南海村1组、3组,绿水镇复兴村5组,黎溪林业工作站黎溪作业区,黎溪林业工作站鱼鲊作业区,黎溪林业工作站绿水作业区。本次拟征收集体土地面积约1.8751公顷,具体权属、地类、面积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用途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黎溪风电场项目。
三、土地现状调查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会理市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拟征收范围内土地权属、地类、面积、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构(建)筑物进行现场测绘及实物登记,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一)本通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通告,本通告公示期限为10个工作日。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抢修,违反规定的一律不予补偿。
(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有关事宜,暂停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建房申请的审批、土地使用权调整和流转等事项。
(四)待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编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报会理市人民政府批准,以通告形式予以发布。
会理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