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2月2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
文件提出,在可再生能源利用方面,重点制定太阳能、风能、光热、地热、潮汐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输送、储能、利用以及分布式应用等相关技术和装备标准。
原/燃料替代与可再生能源利用标准主要包括低碳、无碳原料的使用和替代、可再生能源及新能源的使用和替代等方面。其中,在原料替代方面,重点制定氢氯氟烃(HCFCs)、氢氟烃(HFCs)类制冷剂替代,非碳酸盐原料替代,再生钢铁原料、再生铜铝原料、再生铅、风电叶片等再生资源利用,冶炼渣、焦油渣、电石渣、铝灰渣、赤泥、尾矿、煤矸石、废塑料、废橡胶等工业废物再利用等技术和装备标准。
原文如下: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
工信厅科〔202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标准化技术组织和专业机构:
为切实发挥标准对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据《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实施方案(2023-2035年)》《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实施方案》等,组织编制了《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实际,在标准化工作中贯彻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4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