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十四五’时期要有突破”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作出“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决策部署,精准对接《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部署要求,主动服务辽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辽宁海事局党组研究制定了《辽宁海事局助力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十项举措》。
这“十项举措”是辽宁海事局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服务辽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总要求和总抓手,努力在新时代东北振兴、辽宁振兴的“辽沈战役”中展现出更大的辽宁海事担当和作为!
支持新业态规范发展
培育海洋经济新动能
近年来,在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海上风电产业迎来重要发展机遇期。按照《辽宁海事局助力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十项举措》中“支持新业态规范发展,培育海洋经济新动能”部署要求,大连海事局以实现海上风电“双保”(保安全、保并网)为目标,建立海上风电“全生命周期”监管服务体系,通过深度参与项目规划、审批、建设全过程,为推动海上风电产业发展提供“海事引擎”。
目前,我国纬度最高、气候最寒冷的海上风电场——辽宁大连庄河海上风电场,已顺利建成I-IV期风场,总投资超180亿元,共安装风机202台,总装机容量105万千瓦,年累计发电量可达20亿千瓦时,为助力区域“绿色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提前介入 引导正确规划
提供海事精准服务
针对海上风电项目普遍具有通航环境复杂、参与船舶多、施工规模大、工期紧、对作业环境要求高等特点,大连海事局稳扎稳打、步步为营,下好服务“先手棋”。
一是强化“一个规划”引领作用,提前参与海上风电项目规划、选址、立项等工作,从海事专业角度提出意见与建议,促进风电建设与通航环境协调、和谐发展。
二是成立大型涉水工程水上安全监督管理与服务保障办公室(大项目办),对所有海上风电项目的行政许可审批、方案审查等静态工作,按照“联合会审、集中办公、统一受理”的方式,建立了一个窗口对外的“一门式”审批模式,为海上风电企业海域使用权证办理、项目开工审批等方面开通海事服务“绿色通道”。
三是座谈、沟通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及时跟踪项目进展,告知海事监管政策,了解企业“急难愁盼”的实际问题,并派专人对接、全程答复,平均为每个风场建设节约工期近3个月。
携手航保 创新助航模式
呵护项目“健康成长”
船舶航行、锚泊、作业、应急等行为有可能与海上风电场存在“交互界面”,从而导致通航风险。大连海事局以问题为导向,抓住航海保障一体化融合发展的有利契机,与天津海事测绘中心、大连航标处等航海保障部门进行研究商讨,发挥各自职能优势,结合风电建设的实际,共同研究创新管理模式,以“快速、便捷、安全”为准则,通过建设海上风场电子围栏、电子助导航设施,安装风机雷达应答器,互补使用虚拟航标与实体航标等助航保障新模式,为庄河海上风电场搭建“防护网”。海事航保有针对性的服务措施,为船舶安全航行和海上风电项目“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通航环境。
政企联建 落实主体责任
打造管理责任链条
大连海事局紧抓安全这条大型涉水工程建设的生命线,通过海事处与企业开展的“联学共建搭平台,同频共振强管理”政企联建活动,为海上风电践行国家“双碳”和大连市“向海而兴、向海图强”战略,建设国家综合能源安全保障区持续发力。
一是以《辽宁海事局海上风电交通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辽宁海事局水上水下活动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为指导,制定《庄河海上风电交通安全监督管理暂行方案》。
二是立足海事专业优势,帮助风电企业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指导施工单位建立海上交通安全、防止船舶污染等制度,制定安全培训、船舶防台、通航保障等方案。
三是督导风电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强化对施工船舶和施工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各类管理制度,打造“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项目部-施工船舶-施工人员”五级安全管理责任链,全面落实海上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完善水上安全生产条件。
创新监管 推行“4R”模式
确保建设顺利进行
大连海事局以“安全就是最大的民生”为根本目标,克服海上风电建设安全管理链条长、管理要素多,且冬季低温及寒潮大风频发等不利因素,保障施工水域通航安全。
一是靠前服务,在庄河海事处设立“海上风电管理创新工作室”,一对一定向助推海上风电建设。
二是按照辽宁海事局“全风险预控”的管理理念,推行以风险(Risk)、规范(Rule)、资源(Resource)和反应(Response)为主要内容的海上风电“4R”全链条安全监管新模式。通过船舶入场检查、日常监管、海上巡航、专项排查等手段,对海上施工危险源进行标识和控制。
三是合理配置和利用资源,建立实施施工船舶安全隐患滚动排查、评估、报告、整改、跟踪和挂牌督办机制,全面提升施工船舶安全监管预防预控能力,最终实现安全与防污染管理目标。通过创新监管模式,全面提升海事科学监管水平,由事后处理变为事前控制,由经验管理变为科学管理,有效遏制海上风电建设期间重特大事故发生,保持施工水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未雨绸缪 部署应急保障
维护生命财产安全
大连海事局紧紧扭住应急保障这个“牛鼻子”,科学研判风电场建设和运维过程中容易出现的各类风险,连出监管“组合拳”,维护水上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指导各施工单位制订了涵盖防台防汛、人员落水、船舶碰撞搁浅、防止水域污染等各类险情应急预案。
二是每年组织施工建设单位、作业船舶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实战演练,包括“海上工程人员救助”、“施工水域防污染专项演习”、“海上安全保障综合演习”、“防台风防极端天气应急撤离演习”、“无动力船舶极端情况下人员撤离演练”等,通过实战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可靠性。
三是建立气象预警预报机制,打造辖区快速应急救助安全网,有效保证冬季低温、寒潮大风和防抗台风期间的预警信息及时准确传递。强大的应急处置保障体系强化了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了其防抗险情、抵抗极端天气的能力和对事故的警惕性,为海上风电场的施工人员提供极大安全保障。
下一步,大连海事局持续加强与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开展海上风电安全监管对策研究,秉承包容审慎的监管理念,把握好海上风电监管基本原则,依法履行海事监管职责,不断提升自身能力水平,逐步完善海上风电“全生命周期”监管服务体系,为规范海上风电海事监管工作提供制度支持和经验探索,持续为地方“绿色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推动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和加快建设交通强国贡献海事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