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风电头条(微信号:wind-2005s)获悉,7月7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修订印发火力发电、输变电、陆上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的通知》。
《陆上风力发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显示,该大纲适用于装机容量50MW及以上陆上风力发电建设工程的监督检查,其他陆上风力发电建设工程可参照执行。
同时《大纲》指出,为掌握项目建设总体情况,对于设有多个升压站/开关站的陆上风电基地,每个升压站/开关站及其对应接入的风力发电机组均作为一个独立的监督项目,按照《大纲》要求开展除首次监督检查外的阶段性监督检查。
开展陆上风力发电机组启动前监督检查时,对于成熟量产机型应取得型式认证证书;国家组织的重大专项建设、新产品应用中的首台(套)或明确以试验为目的的样机可暂取得设计认证证书,在风力发电机组批量使用时取得型式认证证书。
详情见下:
来源:国家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