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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余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3-04-12    来源:新余市人民政府

国际风力发电网

2023
04/12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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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可再生能源 分散式风电 新型能源电力系统

近日,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新余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到2025年,新能源装机规模达500万千瓦左右,大幅度提高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

政策原文如下:

《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余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现将《新余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余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新余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全面落实《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发〔2021〕28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发〔2022〕17号)、《新余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余双碳字〔2022〕2号)精神,扎实推进全市碳达峰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把碳达峰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提出的“两个定位、五个推进”要求,从实际出发,不断深化和完善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建设的科学内涵、战略路径和重要抓手。以高质量发展为引领,以绿色低碳为主要抓手,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能源体系、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空间格局,确保新余市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目标。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更加优化,钢铁、建材、化工、火电等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煤炭消费增长得到严格合理控制,现代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建筑、交通、农业和居民生活等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明显进展。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省下达指标,新能源发电量占比力争达到11.2%,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优化升级取得重大进展,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煤炭消费增长得到严格合理控制,新型电力系统基本建立,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取得新进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进一步提高,全面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三、重点任务

(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1.推进非化石能源发展

统筹推进多种形式的可再生能源开发项目,以灵活多样的方式扩大风电、光伏和生物质发电规模。积极推动风电规模化发展,合理开发负荷中心附近和工业园区风电项目,加速推进渝水区江口分散式风电、渝水区良山分散式风电、分宜双洞分散式风电、仙女湖区九龙山分散式风电等项目建设。促进光伏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重,充分利用农渔业、废弃矿山园区、市政设施、公共机构、住宅等土地和场址,鼓励光伏发电就地并网消纳,推动大唐25万千瓦光伏等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永清环保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等生物质、城镇垃圾发电项目建设。到2025年,新能源装机规模达500万千瓦左右,大幅度提高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国资委、国网新余供电公司〕

2.推动煤炭能源清洁高效利用

有效控制煤炭消费增长,在确保能源安全保供的基础上,科学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严把新上项目立项关,对于效率较低的生产线采取有序退出机制。严格控制钢铁、化工等行业煤炭消费,采用消费端电能、天然气或氢能替代煤以及生产线提质增效等方式减少煤炭消费占比,对于在“电力替代”“氢能替代”或改进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额外成本的主要企业给予一定政策倾斜和财政支持。加快存量煤电机组节煤降耗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对无法改造的机组逐步淘汰关停。积极推进大唐新余电厂二期、国家电投分宜电厂扩建二期等清洁煤电项目建设,支持分宜电厂现役发电机组进行技术改造。〔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国网新余供电公司〕

3.合理管控油气消费

保持石油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占比处于合理区间,逐步调整汽油消费规模,以交通领域为重点推动燃油清洁替代和能效提升。优化城镇、乡村加油站布局,科学规划油品储备量,建设应急储备设施,稳定提高油品供应能力。提高天然气储备输配能力,加快天然气运输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能力,为提高天然气消费水平夯实基础。引导工业用户使用天然气,在高新区适时开展天然气热电联产或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系统替代燃煤供热机组及供热锅炉试点。推动天然气向农村延伸,探索推进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建设,鼓励条件成熟的县区建设LNG汽车和船舶加气站。到2025年,天然气消费总量达7亿立方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住建局,高新区管委会〕

4.积极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推动构建现代化新型能源电力系统,大力提升电力系统综合调节能力。加快能源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智能系统建设,探索推进综合智慧能源、智慧电网等项目。推进网架结构优化工程,提高电网整体保障能力。实施大唐新余电厂二期50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加快推进袁河、仰天岗(毓秀)、水西等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及茶山、水东、新下田、水北和阳光等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提升中心城区10千伏线路“N-1”通过率。到2025年,配电自动化覆盖率达100%。提高新宜吉合作示范区电力系统建设标准,构建现代城市配电网;推进渝水区和分宜县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确保电力安全高效地为生产生活服务。优化电网运行方式,积极建设坚强电网主网架、智能配电网和微网,适应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消纳。加强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推广锂电池储能电站等在新能源发电企业的应用,积极探索氢能等新型储能技术的应用。大力支持抽水蓄能项目申报国家能源项目库,加快推进仙女湖抽水蓄能项目落地建设。完善电力需求响应机制,引导自备电厂、工商业可中断负荷、电动汽车充电网络参与系统调节,通过辅助服务市场助推储能设备参与电网调峰。到2030年,全市电网具备5%左右的尖峰负荷相应能力。〔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国网新余供电公司〕

(二)节能降碳增效行动

1.全面提高节能管理水平

严格落实能耗双控,建立健全相关评价管理机制。探索实施用能预算管理,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对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从源头推进节能降碳。提高节能管理数字化水平,完善能源信息系统、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建立健全节能管理、监察、执法“三位一体”的节能管理体系,完善节能监察体系。依法依规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监管、阶梯电价等手段,建立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增强节能监察约束力。〔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2.推进重点工程节能降碳

深入推进建筑、交通、照明、通讯、供冷(热)等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推广先进低碳、零碳建筑技术示范应用,推动市政基础设施综合能效提升。实施园区节能降碳工程,在新余市南部钢铁、电力、煤化工等重工业集中度较高地区,开展专项节能降碳行动,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推动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打造一批低碳节能示范项目。实施重大节能降碳技术示范工程,支持已取得突破的绿色低碳关键技术开展产业化示范应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

3.推动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

全面提升能效标准,加快淘汰落后用能设备。建立以能效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大力推动绿色低碳产品认证和能效标识制度的实施,落实国家节能环保专用设备税收优惠政策。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加强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审查和监察监管,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推广低碳高效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执行严格的环保、水耗、能耗、安全、质量等标准,建立能耗标杆机制,推动重点企业开展能效对标,形成推动用能产品、高耗能行业和公共机构的能效不断提升的长效机制,促进节能减排。〔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4.加强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

以“南重北轻”战略推进新余市区域产业链布局优化,统筹谋划、科学配建新型基础设施。开展物联网感知设施、高速智能信息网络、一体化大数据中心等重点领域建设行动。加强“5G+工业互联网”、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行业云、区块链等技术在能源领域的融合应用,全面提高基础设施用能水平。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不断完善通信、运算、存储、传输等设备能效标准体系,提升准入门槛,淘汰落后设备和技术。采用直流供电、分布式储能、“光伏+储能”等模式,探索多样化能源供应,配套建设可再生能源电站,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

1.加速工业绿色低碳转型

推动工业领域绿色低碳发展,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积极发展战略新兴产业,加快传统产业绿色低碳改造,优化工业产业向低碳化、绿色化、高端化转型升级。巩固钢铁、锂电产业作为支柱产业的地位;强化电子信息、光伏、装备制造和麻纺等重点产业聚集效应;推动硅灰石产业、制鞋产业、装配式建筑产业和消防产业等特色产业发展壮大,打造新时代新余名片。以绿色低碳为产业发展方向,开展行业低碳评估,加大绿色低碳技术应用力度,提高能效水平,严格控制工艺过程温室气体排放。〔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

2.推动重点行业企业碳达峰

深化建材、化工、冶金等产业天然气和可再生能源替代力度,推动重点行业达峰工作。聚焦钢铁行业,大力推进非高炉炼铁技术示范,提升废钢资源回收利用水平,推行全废钢电炉工艺。优化焦烧铁钢轧工序动态平衡,采用高效、低碳的工艺技术,建成电弧炉炼钢产能置换项目。积极推动钢铁、锂电、建材等行业高端化、低碳化转型升级,促进产业协同提质增效,推进行业达峰。鼓励重点企业构建碳排放监测、评估、统计、报表、交易、配额管理等多功能一体化管控信息化平台。新建、扩建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严格落实国家产能置换政策。推进存量优化,淘汰落后产能,加快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提高行业集聚度。鼓励企业建设5G数字工厂和车间,搭建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企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发展。针对碳排放量较高,对全市达峰影响较大的企业,如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江西大唐国际新余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等,鼓励其规划提高综合能源利用率的具体措施,并制定碳达峰行动方案。〔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新钢集团公司〕

3.培育绿色低碳新动能

积极发展绿色低碳新兴产业,加速优势产业聚集并占领优势赛道。围绕赣锋锂业、江西雅保等龙头企业完善产业配套。鼓励相关企业在锂矿资源,锂电池材料等环节,以及新能源汽车和配套产业重点布局,推动锂盐加工、电池材料、锂电池回收利用等全产业链发展,打造全球锂电基地。借助江西省布局京九(江西)电子信息产业带的契机,以光电玻璃、智慧打印、摄像模组等产品为特色,促进电子信息产业向价值链高端发展,打造国内领先的电子信息特色产业园。以赛维、瑞安、添翼等光伏骨干企业为基础,依托国家光伏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平台,强化光伏技术储备,提高光伏产业整体竞争力。〔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国网新余供电公司〕

4.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

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全面排查在建项目,对能效水平低于行业能耗限额准入值的,按照有关规定停工整改。严格控制新建项目,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产能置换要求,严禁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未批先建、违规上马。对于存量项目,深入挖掘节能减排潜力,积极引导企业开展节能诊断和清洁生产审核。开展常态化监管,严格实施节能、环评审查,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四)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行动

1.合理规划布局城乡建设

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布局,从城市宜居性、开放空间体系设计、社会资源公平性、交通效率、能源可持续性等多个方面科学确定建设规模,避免土地低效利用和重复性建设,实现城市功能与低碳发展相结合。倡导绿色低碳规划设计理念,增强城乡气候韧性,建设海绵城市。针对建设用地、耕地、工矿用地、园地、林地和草地等地块进行布局和规模合理规划。严格落实建筑拆除管理制度,在老旧城区改造过程中,杜绝大拆大建。综合考虑城市交通、建造和维护技术手段,推动建立绿色低碳为导向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

2.提高城乡建筑能效水平

持续提升新余城乡建筑能效水平,严格执行居住建筑65%的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积极推进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规模化发展,推广绿色低碳建材和绿色建造方式,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推广钢结构住宅,推动建材循环利用,强化绿色设计和绿色施工管理。新建建筑设计阶段全面执行绿色建筑设计和建设标准。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引入市场参与,有计划、分步骤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持续推动市政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提升城镇建筑和基础设施运行管理智能化水平。加快推广供热计量收费和合同能源管理,逐步开展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比例不低于50%,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60%以上,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委〕

3.优化建筑用能结构

发挥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城市经验优势,深入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鼓励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推动太阳能供应生活热水项目建设。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于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推进绿色农房建设和农房节能改造。持续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推广使用绿色建材,鼓励选用装配式钢结构、木结构等建造方式。推广节能环保灶具、电动农用车辆、节能环保农机。加快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加强农村电网建设,提升农村用能电气化水平。大力推动开发区屋顶光伏发电发展,力争2024年各开发区具备开发条件的屋顶光伏发电覆盖度达到80%。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比例达100%,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8%,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工业厂区(园区)内有员工宿舍等有居住功能的建筑屋顶安装太阳能发电板面积不低于建筑屋顶面积的50%。〔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国网新余供电公司〕

(五)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

1.构建低碳交通运输体系

不断优化交通运输结构,积极推进“公转铁”“公转水”多式联运,推进袁河航道开发,填补新余市水路运输空白。不断提升综合货运枢纽集疏运能力,加强新余中新物流公铁联运物流园示范建设,提高新余市物流业多种运输方式综合互补。运用不同运输方式合理分工、有效衔接,降低空载率和不合理客货运周转量。以“公交城市”建设为契机,深化“市区、城乡、村镇”为基本框架的“全域公交”体系建设,构建与现代区域经济城市相匹配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城市慢行系统,积极引导公众选择绿色低碳交通方式。〔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市公交公司、市发改委、南昌铁路局新余车站〕

2.推动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

大力推进交通运输领域电气化、低碳化、智能化转型,积极发展以天然气、电力、氢能等清洁能源为动力的汽车和船舶。组织实施高效清洁运输装备推广工程,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替代,逐步降低传统燃油汽车在新车产销和汽车保有量中的占比。鼓励发展节能环保车船,严格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管理。积极推进新能源汽车应用,完善新能源私家车购买补贴政策。积极发展以天然气为燃料的汽车和船舶。推动公共交通、物流配送等城市公共服务和机场运行车辆电动化替代。到2025年,新增公交车90%以上实现电动化,公交车、出租汽车(含网约车)新能源汽车占比分别达到72%、35%。加快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加强老旧车辆淘汰报废。通过遥感监测系统,将柴油货车黑烟排放列入常态化管理模式,对责任企业纳入诚信考核。加大对老旧重型货运车辆报废更新的政策倾斜力度,引导老旧车船按时依法退出运输市场。〔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市公交公司、市发改委、市城管局、铁路新余车站〕

3.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于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降低全生命周期能耗和碳排放量。加强绿色公路、绿色港口、生态航道建设。有序推动充电桩、配套电网、加注(气)站、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水平。在已建成平均服务半径10公里的充电设施网络体系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电动汽车其他配套设施和服务。加速智慧停车场、智慧充电桩等智慧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公共交通领域“智慧+”应用。到2025年,确保建成各类充电站25座、各类充电桩400个,力争建成各类充电桩600个。〔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六)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

1.推进产业园区循环化发展

推进新余经济开发区和分宜工业园以提升资源产出率和循环利用率为目标,优化园区空间布局,深化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推动园区产业链上下游聚集共生,减少运输成本,加速产业、企业循环式组合,进一步延伸产业链,重点构建和完善以钢铁、装备制造、冶金、建材等主导行业为基础的循环经济产业链,积极培育和发展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链,加强以货运、配送、信息平台等为主的现代物流产业链建设,形成园区纵向闭合、横向耦合的循环经济产业体系。促进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推进工业余压余热、废气废液废渣资源化利用,积极推广集中供气供热。〔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2.提升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水平

加快推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转变,提升共伴生、难利用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重点推进铁矿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对原有废石进行二次选矿,提高矿山企业资源循环利用率。以废钢铁、废铜、废橡胶、废塑料、报废汽车及家电、建筑垃圾、农作物秸秆、农林废弃物等为重点,支持大宗固废大掺量、规模化、高值化利用。依托全市现有废旧钢铁回收的规模优势,加大钢铁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和深加工产业的发展力度,为钢铁、有色、机械制造等行业提供节能环保的再生资源,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着力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完善建筑垃圾回收利用政策和再生产品认证标准体系。到2025年,一般工业固废年利用量达到1700万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健全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依托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通过多元化回收、集中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和规模化发展,积极构建省内外及国外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以废钢为主的区域性再生资源集散市场,完善“原材料—铸造—精加工—废旧物资回收利用”钢铁产业链。加强废旧钢铁、动力蓄电池、塑料等废弃物循环利用,切实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以江西国燕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余市汇益信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分宜嘉鑫实业有限公司等企业为先锋,推进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推行“互联网+”回收新模式,促进再生资源应收尽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

4.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

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加快建立覆盖全社会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面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重点对废弃纸张、钢铁、塑料等废旧物资,进行资源化循环利用。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塑料制品回收重塑。减少一次性物品使用量,整治过度包装,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以永清环保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等新能源项目为试点,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降低填埋比例。到2025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闭环体系基本建成,城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提升至60%以上,到2030年提升至70%以上。〔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

5.推动农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农业,研发应用增汇型农业技术。推广绿色生产技术和设施装备,推进化学肥料和农药减量增效,鼓励增施有机肥料和生物农药。“十四五”期间,化肥农药施用量力争每年减少0.5%左右。建设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加大统防统治和测土配方施肥覆盖面,实现全市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全覆盖。推广使用加厚地膜,开展地膜回收网点和废旧地膜加工能力建设,加大农药包装物回收利用力度。力争2025年,农膜及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85%以上。大力推进秸秆肥料化、基料化、饲料化、原料化“四化”利用,避免直接燃烧。强化粪污还田利用过程监管,提高畜禽粪污处理利用管理水平。到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3%以上。到2025年,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72万亩,主要农作物农药化肥利用率达43%,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在80%以上、力争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

(七)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

1.建设绿色技术创新平台体系

深化低碳技术应用基础研究,在绿色低碳、节能增效等方向上,加快国家级和省级科技创新平台的创建。以“国家光伏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锂基新材料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等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江西省太阳电池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江西省锂电新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西省光伏电池及组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西省锂电材料及应用重点实验室”等省级科技创新平台为发力点,激发创新活力,提高绿色低碳技术创新能力,抢占技术制高点。在光伏产业、锂电产业等领域支持和培育领军企业,鼓励企事业单位承担国家、省相关重大科技项目,全面提升相关领域创新能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

2.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

积极争取碳达峰相关重大项目和技术创新扶持资金支持,落实相应政策吸引人才聚集,引导企业、高等学校、科研单位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鼓励新余学院、江西工程学院高等院校加快新能源、储能、氢能、碳减排、碳汇、碳排放权交易等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构建与新余市绿色低碳发展相适应的碳达峰碳中和人才引进机制,加强能源和碳达峰专业知识培训,积极开展针对政府、企业、各类机构相关人员的碳达峰碳中和知识普及,全方位加强碳达峰碳中和人才队伍的培育和引进。〔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3.加快先进技术应用落地

积极利用新余市绿色技术创新平台优势,推动重点产业领域在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转化上取得重大突破。鼓励钢铁产业协同创新,建设国内最具竞争力的无取向硅钢生产基地和稀土钢研发生产基地。加快新一代锂电产业新一代固态锂电池的研发,打造全球锂电高地。加快光伏产业终端技术研发,打造全国重要的光伏产业基地。推动低碳零碳负碳技术装备研发取得突破性进展。关注企业、高等学校、科研单位在化石能源绿色智能开发和清洁低碳利用、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利用、新型电力系统、节能、氢能、储能、动力电池、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等领域的最新突破,加大对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的财政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

(八)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

1.巩固生态系统碳汇成果

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落实生态保护、基本农田、城镇开发等空间管控边界,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强化固有林木保护,加强管理,严厉打击一切非法破坏林地行为。全面推行林长制,明晰责任,执行森林网格化管理机制。规范林业用地保护利用,加大林地征占用查验力度,严格森林采伐限额管理,从源头严格控制林地过快消耗。优化生态红线成果,将孔目江国家湿地公园、水北镇梅山水库等8723公顷湿地纳入生态红线范围。加大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力度,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体系、检疫御灾体系、防治减灾体系、应急防控体系建设,加强森林防火保障体系建设。到202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2.74%以上。〔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

2.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采用封山育林、造林补植、低效林改造等措施,改善林分结构、提高森林质量,增强森林生态系统水源涵养功能和土壤保持功能,加强袁河、孔目江和境内其它河流的源头及两岸、环仙女湖生态圈、大型水库库区周边植物保护。防止由于环境变化、经营不当、自然灾害、林业有害生物危害造成林木提前或加速生理衰退。采用更替、择伐、抚育、林带渐进、综合等方式,稳步改善林木结构,提高林木质量。结合新农村和美丽乡村建设,深入开展乡村绿化美化和乡村森林公园建设。对废弃矿山、取土和采石段,开展生态修复,逐步消灭裸露地。依托打造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样板”新余特色的重要契机,加快推进储备林项目,形成以林木储备为支撑,拓展绿色经济发展,实现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变。到2030年,活立木蓄积量达到1435.8万立方米以上。〔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

3.加强生态系统碳汇基础支撑

开展森林、草地、湿地、土壤等碳汇本底调查、储量评估、潜力评价,形成碳汇能力预测和生态保护行动评价机制。积极参与全省生态补偿机制,将碳汇价值纳入生态保护补偿核算体系。积极参与生态系统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CCER)开发,提高生态碳汇项目市场化参与度。大力推动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PPP项目,充分利用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低息贷款,优化项目区树种结构,提升项目区森林质量和生态效益。转变林业经济增长方式,实现以短养长、长短结合、优势互补生产格局;实践“赎买+集约人工林栽培”“赎买+林改培”建设方式,打造一批森林康养基地和乡村风景林示范点。到2025年,建设储备林55万亩,发展林下经济10万亩。〔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露林投资公司〕

(九)绿色低碳全民行动

1.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

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开展多种形式的资源环境国情教育,普及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借助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不断强化节约理念,提高资源循环化利用意识。加强对公众的生态文明宣传和教育,充分运用政府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创新宣传方式,打造绿色低碳宣传平台,传播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传递绿色低碳理念,增强公众低碳意识。〔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

2.推广绿色低碳生活

倡导居民低碳生活方式、消费习惯。推广绿色低碳产品,完善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制度。提倡节约用电,减少无效照明,公共机关和事业单位严格规定室内空调温度限定标准;禁止餐饮浪费,提倡光盘行动、鼓励“半份菜”“小份菜”选项;严格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全面实行垃圾分类全覆盖,提高可回收垃圾循环利用率;以共享方式减少部分生活消费品(如自行车和充电宝)购买和闲置比例。提升绿色产品在政府采购中的比例。评选、宣传一批优秀示范典型,营造绿色低碳生活新风尚。〔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

3.提升全社会低碳意识

强化政府引领作用,提高企业等社会主体参与程度,分产业引导重点用能单位企业系统性提高适应绿色低碳发展要求意识,梳理核算自身碳排放情况,深入研究碳减排路径。鼓励机构、学校等承担更多社会责任,以共赢思维提出绿色低碳发展的新思路、新方法,带动全社会实现全面低碳绿色转型。〔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四、政策保障

(一)建立配套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

贯彻落实国家和江西省碳排放统计核算要求,健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碳排放基础统计报表制度,完善能源消费计量、统计、监测体系,新建新余温室气体站。探索推进碳排放实测技术发展,积极推动遥感测量、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在碳排放施策技术领域的应用。完善政府间跨部门碳排放数据共享机制,制定碳排放数据管理和发布制度。构建碳达峰大数据管理平台,实现智慧控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

(二)建立健全绿色金融体系

探索转型金融试点示范方式,引导碳市场推动有意愿参与社会绿色发展转型的资金共享低碳成果。鼓励“碳普惠”机制探索和研究,支持各类金融机构推出绿色债券、绿色贷款、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绿色股权等绿色低碳专项产品。积极推动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鼓励多种形式碳交易行为。加强碳达峰碳中和项目融资对接,鼓励生态信用行为与金融信贷挂钩机制,加速社会资金流入低碳生产、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绿色农业、低碳技术创新等方向。运用碳减排金融工具,推动“碳达峰”“低碳”“零碳”等试点建设。〔责任单位:人行新余市中支、市政府金融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新余银保监分局〕

(三)建立健全低碳发展市场化机制

配合全省用能权交易、碳交易市场建设进程,加速推进用能权、排放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健全现有能耗双控制度,在此基础上探索碳排放考核管理系统,做好碳排放评估管理和能耗双控制度衔接,积极推行能耗、碳排放预算管理机制以及合同能源管理机制。推进差异化用电、用水、用气机制,探索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纳入碳交易市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全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各项工作的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研究重大问题、制定重大政策。各成员单位要贯彻落实工作要求,扎实推进相关工作。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和日常指导,定期对各区(县,园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督促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科学提出碳达峰分步骤的时间表、路线图,督促将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县(区)、各部门需要充分认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性,围绕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和责任人,及时跟进各项工作的完成进度,抓好落实,确保政策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落实情况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围。各相关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要积极发挥自身作用,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三)严格监督考核

总结“十三五”以来,能耗双控考核机制的经验与问题,在碳排放管理与能耗双控管理有重合的工作中,探索协同管理、协同分解、协同考核。建立健全管理考核机制,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制度,严抓考评落实,强化监督考核结果应用,对碳达峰工作成效突出的乡镇、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碳排放控制目标的县(区)和单位实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

来源:国际能源网/风电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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