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能源部周四表示,已与一家丹麦基金管理公司签署了三份海上风电开发项目合同,总容量为2吉瓦。能源部表示,与哥本哈根基础设施基金(CINMF)的服务合同将有25年的运营期,CINMF是第一家获准在菲律宾海上风电拥有100%权益的外国公司。菲律宾已将可再生能源投资豁免于能源行业外资持股40%的限制,该国正寻求逐步淘汰燃煤电厂,向低碳燃料过渡。
能源部表示,这三个海上风电项目预计将为100万户家庭提供足够的电力,并抵消每年约290万吨的二氧化碳排放。这些项目将位于Camarines Norte和Camarines Sur省、北萨马省、Pangasinan和La Union省的近海。
菲律宾的目标是到2030年将太阳能、风能和潮汐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其能源结构中的比例从目前的22%提高到35%,到2040年提高到50%。根据能源部和世界银行的一项联合研究显示,到2040年,菲律宾有可能安装21吉瓦的海上风电,相当于届时该国电力供应的五分之一。
迄今为止,菲律宾能源部已授予57份海上风电服务合同,总潜在容量约为42吉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