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福清兴化湾海上风电场二期(首运试验风场)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予以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福清兴化湾海上风电场位于兴化湾江阴半岛与牛头尾之间海域,邻近福清核电站址,规划装机规模为450兆瓦,由三块区域组成,其中A区与B区合计350兆瓦,C区100兆瓦。
按照三峡集团与福建省政府合作协议,由三峡集团负责开发建设福清兴化湾A、B区项目,分两期开发。其中,福清兴化湾海上风电场二期位于规划B区,作为福清风电产业园的首批出厂风机试验场,共布设45台风电机组及1座220千伏海上升压站,装机规模280兆瓦。
二期项目实际于2018年9月开工建设,2020年9月建设完工,2021年3月全容量并网发电。由于本项目建设未严格执行“双10”规定且未取得海域使用权证,属于未批先建,根据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相关文件要求,需在查处到位后开展风电用海生态环境影响评估。
2020年6月,福州海警局对福清海峡发电有限公司出具《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进行相应查处。2022年3月,该项目《海域使用评估报告》通过专家评审;2023年2月,《鸟类迁徙通道和重要海湾区域影响评估报告》通过专家评审;根据生态评估结论,本项目继续用海可行,建议予以保留,并依法办理用海手续。
该项目配套铺设35千伏海缆长度100公里,220千伏海缆长度14.9公里,海缆登陆点位于福清市沙埔镇赤礁村西侧一片小型沙滩上。根据《海底电缆管道保护规定》,海湾等狭窄海域电缆两侧各100米范围内属于电缆保护区,禁止渔船从事捕捞和张网等作业,不得抛锚、拖锚。
由于风机及其基础设计使用年限为25年,考虑到风电场的拆除时间(1年),本项目申请用海期限建议取21年。运营期间,本项目不会影响周边海域的水质环境,风机运行产生的电磁辐射和噪音经过衰减,几乎为零,对养殖区内的海洋生物影响十分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