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峙县人民政府关于繁峙县横涧乡
2万千瓦分散式风电项目用地土地征收的预公告
繁政公告字〔2023〕第 6 号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43号)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土地管理法>依法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0〕237号)等文件规定,为实施好繁峙县横涧乡2万千瓦分散式风电项目,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现对项目拟用地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收范围及面积
繁峙县横涧乡2万千瓦分散式风电项目拟征收土地涉及繁城镇(原杏园乡)大峪村(原永胜村),1个乡(镇)1个村,项目用地总规模0.4780公顷。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繁峙县横涧乡2万千瓦分散式风电项目,项目建设完成后,对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民生保障具有重要意义,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三、现状调查
自公告之日起,由县自然资源局会同被征地乡(镇)、村委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调查确认,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凡有上述或其他违反规定行为的,征地实施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繁峙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