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新能源辽宁分公司华能大连普兰店陆上风电II项目地形图测绘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2-3-07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新能源辽宁分公司华能大连普兰店陆上风电II项目地形图测绘技术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为加快推进前期工作,保障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等工作,根据《陆上风电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NB/T31105-2016),现委托开展项目地形图测绘技术服务工作。
2.2 服务地点:辽宁省大连市。
2.3 采购内容:
(1)开展整个风电场项目区域1:2000地形图测绘工作(包含风机布置区域、升压站、场区道路、集电线路等);
(2)开展重点区域(升压站、道路、所有风机吊装平台)1:500地形图测绘工作;
(3)场内架空集电线路的测量,主要包括平断面测量、交叉跨越测量;
(4)场区道路的测量:包括道路地形图测量或纵断面测量、横断面测量,并满足以下要求:
1)道路地形图测量比例一般不小于1:500。
2)纵断面测量比例,一般为水平比例 1:2000~1:10000,竖直比例 1:100~1:200。
3)横断面测量比例,一般为水平比例 1:100~1:200,竖直比例 1:50~1:100。
(5)出具风机610米半径范围内包含但不限于房屋、养殖棚、种植棚等敏感点封闭图层,并形成每台风机涉及610米半径范围内房屋、养殖棚、种植棚等敏感点面积的数据表格及40台、49台风机汇总数据表格。
(6)提供范围内上述地形图成果。(详见附件 技术要求)。
2.4 服 务 期: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完成项目地形图测绘工作,向委托方提交符合要求的1:2000和1:500地形图成果(如遇政策变化、调整等情况,以委托方书面确认为准)。
2.5 其他需要说明内容: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专项条件
3.2.1 资质要求:
提供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自2020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3项及以上风电项目地形图测绘工作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页)。
3.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服务
3)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4)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进度、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重大合同纠纷、不良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7)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2月10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2月15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
标段"华能新能源辽宁分公司华能大连普兰店陆上风电II项目地形图测绘技术服务标段包1"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1日08时3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21日08时3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录: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6664230。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22号
联 系 人:陆先生
电 话:024-31883822
电子邮件:3792897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中国华能集团人才创新创业基地)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400-010-1086转8329
电子邮件:81105338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