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越南工贸部要求投资者发送数据作为建立过渡性可再生能源项目价格框架的基础,但 293 个项目中只有 59 个已提交信息。
为了消除过渡性可再生能源项目(主要是风电和太阳能)的困难,一段时间,越南工贸部及有关方面多次开会,提出了许多解决方案,以快速支持投资者,包括敲定法律文件。
具体而言,越南工贸部于 2022 年 10 月 3 日发布了第 15/2022/TT-BCT 号通知(简称15号通知),通知明确了风电转型方案,及规定了电厂发电价格等级的构建方案。该通知生效之日起(2022年11月25日起)15日内,在2021年1月1日前签订电力买卖合同的地面太阳能发电厂、浮式太阳能发电厂和在2021年11月1日前签订电力买卖合同的陆上风电场和海上风电场的所有者,应负责向越南电力公司(EVN)提供可行性研究或工程设计报告。
自15号通知生效之日起45日内,EVN负责综合制定陆地太阳能电站、漂浮式太阳能电站、内陆风电、陆上风电的发电价格档次。送电力监管局(工业和贸易部)进行评估。
10 月 21 日越南电力监管局与越南电力公司(EVN)协调,与可再生能源项目投资者就过渡期风能和太阳能发电价格等级计算的实施举行会议
会议消息,EVN的电力采购公司表示,在政府和工贸部的指导下,EVN早已向293个可再生能源单位/项目发出正式派遣。要求投资者尽早提供数据,不迟于 10 月 21 日。
过渡性可再生能源项目困难排除会议以面对面和在线形式举行
然而,直到10月21日上午,EVNEPTC收到了来自59个单位/项目的信息(占比超过20%)。经初步评估,仍有部分单位/项目资料不足的情况。
在会议上,电力监管局和EVN领导就按照15号文规定需要提供的资料和文件,专门向投资者说明了情况,同时对投资者支持进行了讨论。建立和颁布可再生能源发电厂发电价格框架的命令。
EVN 总经理再次要求投资者合作提供信息。EVN将尽一切努力尽快处理信息,以尽快制定发电价格等级,并及时向工贸部报告。
一些评论担心,项目投资人总是要求国家管理机构尽快建立机制和指导框架,已明确国家规划和投资力度。但在要求提供数据时,投资单位尚未认真执行,这很难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