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东半岛东港海上风电项目(场址DD1、DD2)工程勘察的通告
一、建设单位: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施工单位:江苏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
三、施工时间:2022年10月14日-2022年11月10日。
四、施工船舶:“浩海0007”船。
五、施工区域及安全作业区在以下列各点依次连线围成的水域内:
场址DD1:
A1:北纬39-39.25东经123-38.39;
A2:北纬39-37.77东经123-38.38;
A3:北纬39-37.67东经123-35.43;
A4:北纬39-30.60东经123-34.90;
A5:北纬39-30.80东经123-31.56;
A6:北纬39-27.11东经123-31.13;
A7:北纬39-33.92东经123-45.50;
A8:北纬39-35.64东经123-45.36;
A9:北纬39-35.57东经123-46.63;
A10:北纬39-39.39东经123-46.37。
场址DD2:
B1:北纬39-22.12东经123-32.03;
B2:北纬39-08.64东经123-32.07;
B3:北纬39-20.06东经123-42.67;
B4:北纬39-23.91东经123-42.60;
B5:北纬39-23.85东经123-46.19;
B6:北纬39-24.76东经123-46.75;
B7:北纬39-28.84东经123-46.73。
六、注意事项:
(一)施工船应按照相关规定悬挂和显示号灯号型,加强了望,守听甚高频,与过往船舶保持联系;
(二)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现场安全警戒工作;
(三)施工单位须落实有关防污染措施,防止污染水域环境;
(四)过往船舶密切关注施工船舶动态,守听甚高频,以策安全;
(五)从事施工作业的船舶应当在核定的安全区内作业,其他无关船舶、设施不得进入安全作业区;
(六)安全联系人:于先生,电话:15942584777。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