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河北发改委发布《关于征求风电光伏项目开发建设意见建议的函》。
根据《函》,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张家口市能源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
为有序推进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推动全省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请你单位就以下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1.是否具有风电开发意愿?请说明理由,并就集中式、分散式风电开发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请有关市对2017年度风电开发建设方案(冀发改能源(2017)305号)备选计划项目(详见附件1)及因政策调整暂停风电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梳理,在不改变原项目单位和建设地点的前提下,提出项目取消、继续实施、已建成项目并网意见。
2.是否具有地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单体6兆瓦以下)开发意愿?请说明理由,并提出意见建议。
3.是否参与全省2022年度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如参与,请根据当地资源条件提出年度开发计划规模需求。
根据规模汇总表,2022年拟下达项目总规模14.29GW。其中,新增安排10GW,已取消、调减项目结转规模5.58GW。秦皇岛、唐山市新增规模含省管海域海上风电。
原文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