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MOIT就该国“过渡性”(未能在FiT截止日期前完成COD)的风电与光伏项目的后续计划向总理进行了提案。
据估算,目前越南市场上已签署PPA,但未能在FiT政策截止前达成COD的风电项目约有3.3GW。其中,约1.7GW已在建设阶段。
光伏方面,据最新的PDP8草案来看,共有约2428.43MW光伏项目已被包含在PDP7 Revised规划中并已被批准投资,而另有约4136.25MW光伏项目尚在规划中,但还未得到投资批准。MOIT在草案中提出,已获得投资批准的光伏项目可以在2030年前继续进行项目开发,而还未获得投资批准的项目或将被延至2030年后再行发展。
为更好地对于这些项目进行指导规划,MOIT向总理提交了以下两种解决方案:
1 PPA 直接协商机制
据MOIT介绍,PPA价格的协商方式或将参照该国火电以及大型水电项目。项目开发商将在MOIT的指导下直接与EVN进行协商,项目EIRR不超过12%。具体价格的制定将取决于固定费用,O&M以及BOP费用,债务利率,以及项目产出等。
2 竞标机制
今年3月,MOIT已向总理提交了针对“过渡性“项目的竞标机制提案。重点内容包括:
PPA期限:首次竞标的PPA电价仅适用至2025年。2025年后,开发商与投资方应参与下一次竞标从而获得未来5年的PPA。也就是说在此机制下,业主需每五年参与一次竞标。
电价将以越南盾代替美元。
EVN不承诺购买项目产生的全部电力,并将按照国家电力系统和其他相关规定来调动与需求相匹配的电力。
目前,具体的竞标计划还在制定中。对于项目投资方来说,这种竞标机制无疑会对其造成项目融资困难的问题,也会使越南的可再生能源投资市场丧失一定的吸引力。
我们认为越南政府可能会更加倾向于短期内对“过渡性”光伏与风电项目采取简单的直接协商机制。而长期来看,越南政府势必将把竞标机制纳入可再生能源市场中。但竞标机制的设立并非一日之功,越南政府或许还需要更多的时间来进行考量,从而发掘出真正可行并适用于该国可再生能源市场的竞标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