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鄂尔多斯市发布2022年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分配方案。
根据《方案》,按照“因地制宜、清洁高效、分散布局、就近利用”的原则,分散式风电项目优先支持当前具备投运条件或已开展一定前期工作的煤炭绿色运输(陆港)项目建设。
鄂尔多斯市2022年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为46.6万千瓦,其中分散式风电为20万千瓦,分布式光伏为26.6万千瓦。具体分配情况见下:
《方案》还要求,项目申报时间截止到2022年6月30日。对已取得建设规模的项目应在2022年底前完成核准(备案)并开工建设。其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必须于2023年6月底建成并网;分散式风电项目必须于2023年12月底建成并网。
项目申报要求,严禁擅自变更、倒买倒卖项目,一经发现废止其建设规模,企业列入失信名单,3年内不得参与鄂尔多斯市可再生能源项目申报。
对于已取得建设规模且一直未建导致项目作废的企业,不得参与此次申报。
原文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