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风电头条(微信号:wind-2005s)获悉,5月19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浙江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通知》指出,大力发展生态友好型非水可再生能源。实施“风光倍增”工程。突出以整县规模化开发分布式光伏,以高质量推广生态友好型发展集中式光伏,到2025年,全省光伏装机达到2762万千瓦。着力打造百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到2025年,全省风电装机达到641万千瓦以上,其中海上风电500万千瓦以上。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发电,到2025年,生物质发电装机达到300万千瓦以上。积极探索海洋能综合开发利用。
“十四五”期间,全省新增海上风电、光伏装机翻一番,增量确保达到1700万千瓦,力争达到2000万千瓦。
光伏发电:新增光伏装机1245万千瓦以上,力争达到1500万千瓦。在特色小镇、未来社区、工业园区和经济开发区,以及学校、医院、污水处理厂等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继续推进分布式光伏应用,在新建厂房和商业建筑等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新增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645万千瓦以上,在30个以上整县推进;利用滩涂和养殖鱼塘等,建设渔光互补光伏电站300万千瓦以上;利用坡地、设施农业用地,建设农(林)光互补光伏电站300万千瓦以上。
海上风电:新增装机455万千瓦以上,力争达到500万千瓦。在宁波、温州、舟山、台州等海域,打造3个以上百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
政策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