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访人:丹麦王国驻华大使马磊
在CWP 2021上,丹麦、德国、挪威、英国等多国“军团”再次参会、参展。展览会上,丹麦王国驻华大使马磊向记者表示,希望各方能够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以促进技术交流和更广泛的合作。
10月19日下午,丹麦王国驻华大使马磊参观2021北京国际风能大会暨展览会(CWP 2021)丹麦馆
Q:丹麦开发风能的基础条件并不是最好的,风电产业却走到欧洲前列,能不能简单介绍一下背景,并分析取得这一成就最主要的原因是什么?
A:回顾40年的转型之路,不得不谈到1973年全球爆发的石油危机,当时的丹麦非常依赖石油进口。这促使丹麦政府下决心推进能源转型,持续地从化石能源转向可再生能源。为此,丹麦政府采取三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二是提高建筑的能效,例如为建筑安装保温材料;三是提高整个产业链的能效,例如利用余热为区域供热。
当时丹麦所经历的能源转型,实际上和现在中国能源转型面临类似的境遇,其目的之一就是要保障国家能源供应安全。近期,煤炭、石油等化石能源价格上涨,多地出现拉闸限电,都表明新能源供应量未达到预期,必须果断地加快新能源开发与推动技术进步,提高新能源占比。
在能源转型的过程中,政府承担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制定适时的政策、法律和措施,鼓励企业开发可再生能源相关的技术与商业模式;建立与整个行业发展相配套的综合能源服务市场,统筹多部门的职能和跨区域的合作;引导能源消费向低碳清洁方向发展,在需求侧推动能源转型。总之,政府要创造有利于行业发展的政策和市场环境。
图/denmark.dk
Q:风电发展离不开政府强有力的支持,同时又要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丹麦政府如何平衡与市场的关系,有哪些可供参考的经验?
A:自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丹麦电力系统经历了从大型中央燃煤发电厂向基于可再生能源、热电联产(CHP)和强互联发电系统的根本转变。如今,丹麦电力系统的装机容量由约720万千瓦的可再生能源(风电为610万千瓦)和800万千瓦的火电组成。
可再生能源迅猛发展同样反映在丹麦的电力生产中。202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比连续两年达到用电需求总量的50%,2000年至今保持着12%的年平均增长率。预计将在2030年前实现100%可再生能源供电的目标。
这一成就使丹麦成为可再生能源领域的领跑者。然而,实现如此高水平的可再生能源消纳并非易事,因为在发展过程中,每前进一步都会遇到体制障碍。我们不止一次地认为不可能再继续提高可再生能源的占比了,但随着主要机构逐渐学习并适应了接入可再生能源的电网系统,对这一比例的预测被不断突破。丹麦输电系统运营商(TSO)Energinet作为该进程的核心机构,其想法也从“我们最了解我们的系统能做什么,因为我们是工程师”,转变为“因为我们是工程师,必须为社会需求开发创新解决方案”。
这些转变使丹麦成为欧洲电力供应最安全的国家之一。过去30年,丹麦不仅没有出现缺电限电的情况,故障率也极低。
电力系统的稳定性和发电充足性不应单单归功于丹麦电力系统发展的成就,也是丹麦电网与邻国紧密连接的结果。中国可以借鉴欧洲北海各国在电力系统的合作经验,明确各省、市、县、区的能源系统特点和可再生能源的发展规划,通过电力系统之间的互通互连达到电网的频率稳定,并建立完善开放的电力交易市场,以达到削峰填谷的效果。
不同于中国目前施行的竞争配置办法,丹麦海上风电项目投标只考虑开发商递交的度电售价。所有达到资质要求的开发商都可以参与投标,政府不会把项目所使用的风电机组单体容量和基础类型等技术参数作为考量因素。这样,开发商可以根据风能资源特点选择最适合的技术和开发方案,以确保项目的经济适用性。
图/State of Green
Q:海上风电是新能源发展的重点,但仍面临投资大、风险高、成本高等问题。今年是丹麦发展海上风电的30周年,丹麦在金融方面给予了海上风电哪些支持?对中国海上风电发展有哪些建议?
A:在金融领域,丹麦开放了更多的融资渠道,比如丹麦最大的海上风电企业沃旭能源通过融资,利用丹麦的养老基金投资于英、美、澳等国的海上风电项目。我们希望中国政府能够进一步放开海上风电的金融市场,让国外资本进入中国,希望更多有实力的企业能够到中国投资。
当然,养老基金的投入有赖于项目能够获得稳定的收益。这一方面与政策的稳定性息息相关,只有政策、规划保持长期稳定,企业才敢投资;另一方面,海上风电的发展也有赖于整个产业链的成熟。要有一整套的规划,涵盖从基础设施到产业链,从电源的发电侧到消费侧。
中国在海上风电领域的发展速度令人惊叹,再次向世人展示了“中国速度”。但在追求快速发展的同时,也要考虑到行业发展的质量和可持续性。中国在海上风电的政策制定、项目规划和设备研发设计方面还处于经验积累的阶段,应该借鉴和学习欧洲海上风电开发经验和技术,避免走弯路。丹麦政府非常乐意分享针对海上风电和其他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政策和监管模式,中国可以此优化现有政策。
丹麦王国驻华大使马磊接受记者采访
Q:从1986年山东荣成树起的第一台风电机组开始,丹麦与中国在风电领域的合作已有35年。未来两国将加强哪些方面的合作,以促进技术的成熟、推广和产业的发展?
A:在能源产业发展和能源结构调整方面,两国都对风能给予了很高的期待。中、丹之间的可再生能源合作已经从最初产品引进走向更深层次的发展阶段。例如我们与上海电气开展的海上风电合作,在中国沿海省份优化风能资源开发、提升电网灵活性等。
未来,我们希望双方都能够进一步开放海上风电市场,建立和维护良好的竞争环境,使国内外企业在产业发展的不同环节展开更加广泛深入的合作,促进经验和技术交流,尽快实现海上风电的成本下降,共同应对气候变化。
Q:在中国,风电行业人员流动性较大,您认为如何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
A:人才问题确实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也是我们非常关注的。实际上,我们不能用过去的知识来培训新一代青年人,而是要给他们更多自己的发展空间和创新空间。政府要把新能源领域作为新兴的创新行业,设定宏大的目标,投入资金和资源,人才自然会汇聚到这个行业。至于企业如何留住和用好人才,主要看用人单位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