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批因影响生态环境被迫拆除的风电机组将在异地重新竖立!
2017年8月1日,贵州省都匀市螺丝壳风电场因在螺丝壳水源涵养林自然保护区内违规建设,且在施工过程中影响周边生态环境,被中央第七环境督察组点名;
2020年3月31日,贵州省黔南州时任副州长黄进在整改会议中表示:拆除螺丝壳风电场项目已毫无回旋余地,必须在2020年5月拆除1台以上风机,8月前所有风机全部拆除,并完成生态修复;
2020年7月29日,州委副书记、州长吴胜华到螺丝壳风电场考察风机拆除情况;11月4日,贵州省副省长吴胜华带队到都匀螺丝壳风电场调研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贵州省相关政府部门对该项目的拆除工作十分关注。
在完成全部风机拆除后,25台被拆除风机将何去何从成为行业人士关注的焦点。9月3日,国家能源集团的一则公告向公众披露了这一批风电机组的去向。
国际能源网/风电头条(微信号:wind-2005s)获悉,9月3日,国电龙源都匀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螺丝壳风电场搬迁EPC承包项目确定中标候选人,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为该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将负责25台风电机组及相关设备的搬迁、重装工作。同时,山西联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成为该项目的工程监理。
也就是说,从螺丝壳风电场拆除下的风电机组及设备将搬迁至贵州省黄定县黄龙山,拆除下来的25台2.0MW联合动力UP2000-115型风电机组将在此重新竖立后并入电网发电。
招标公告显示,EPC管理工作主要内容有:“风电场全部设备的吊装及运输、安装与调试;原螺丝壳风电场拆除后可利旧风力发电机组、塔筒、主变需要更换的费用由发包人负责,修复缺陷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剩余可利旧设备、材料必须经现场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检测、修复、更换等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新购置设备、材料的采购、储运、安装、调试;”
也就是说,拆除下的风电机组、塔筒、主变等设备并不确定能够重新全部投入使用,部分设备存在需要进行更换和修复的可能性。
相较此前同属贵州省黔南州的大唐独山大风坪风电场风机转移至山西进行重建(转场1600公里!大唐已拆除的17台风机,将在这里重新竖立!),此次螺丝壳风电场获准在省内重建,已经在最大程度上减少该项目因环境问题而带来的额外成本。
生态环境问题始终是风机项目开发、建设的底线。
针对风电项目开发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生态环境问题,贵州省在近日出台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中指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时应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安全高效的原则。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林地林业生产条件及林草植被恢复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建成投入使用。
资料来源:国家能源招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