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湖南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张家界分公司风光储项目物资采购--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21B1WZ024
1.采购条件
国网湖南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张家界分公司风光储项目物资采购已批准实施,项目单位为国网湖南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张家界分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人国网湖南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张家界分公司委托湖南湘能创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高新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就本项目的谈判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应答文件。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本项目采购金额约30.2万元,共分为1个包,具体详见采购公告附件1《供货需求一览表》。
3.应答人资格要求
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接受代理商、经销商或者外协代购产品应答时,其应答产品制造商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应答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通用资格要求
3.1.1若应答人为制造商须满足以下要求:
(1)必须具有生产应答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
(2)设计制造过满足专用资质业绩要求的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同类型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在采购文件规定年限内的合同业绩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
(3)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采购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同时,应答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或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并满足采购文件对外购外协组件材料第三人资质业绩和技术水平的要求。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具有可追溯性。
(4)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5)必须具有生产应答产品所需工序的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且能保证产品生产的需要。各个工序按工艺文件执行,并具有可追溯性。
(6)必须具有生产应答产品所需的出厂检测能力,包括试验场地、试验设备和试验人员。
3.1.2信誉要求
(1)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并公示为"经营异常"名录。
(2)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采购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情节严重的,该应答人参与本项目的应答将被否决。
(3)应答人存在违法失信行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黑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该应答人参与本项目的应答将被否决。
(4)其他:无
3.2专用资格要求
3.2.1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相应采购货物的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详见附件2《专用资格要求一览表》。
3.2.2专用资质业绩要求说明
3.2.2.1应答人类别:
A:仅接受制造商应答;
B:接受代理商应答:接受代理商和制造商应答;代理商必须取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仅进口产品)的授权;
C:接受集成商应答:集成商应具有系统集成、整合及二次开发能力;
D:接受经销商应答:可以接受经销商、代理商或制造商投标,经销商和代理商无需提供授权(特殊说明的除外)。
注: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就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同时参与同一标包的应答。
3.2.2.2合同业绩:需提供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签订的同类产品销售合同复印件,金额或数量须满足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如国家有行政许可的,销售业绩应在取得许可时间后方为有效。接受代理商应答的,提供代理商或授权制造商的销售业绩均可;集成商应答的,应答人只认可集成商的销售业绩;经销商应答的,应答人只认可经销商的销售业绩。
对于制造商,业绩不认可的情形有(包括但不限于):
a.与同类产品制造厂之间的业绩;
b.在试验室或试验站的业绩;
c.与代理商之间的业绩;
d.与非最终用户(即业主单位或负责所供货物运行、使用的单位以外的主体)签订的供货合同,但申请人作为外购外协方与配网成套设备的中标人签订的成套设备的供货合同除外;
e.出口业绩的外贸合同、发票、报关单及对应产品型号等信息资料难以核实或不全的;
f.作为元器件、组部件的业绩。
3.2.2.3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或鉴定报告:提供所投主要产品的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报告;报告检测项目必须覆盖所投主要产品;报告包含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
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级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国际专业权威机构出具的试验报告,须提供中文版本或经公证后的中文译本),且试验报告检测项目、结果数据、检测有效期符合相应产品最新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以及本次采购技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
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应答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应答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
3.2.2.4认证证书:须提供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提供的认证证书需在有效期内且覆盖所投产品范围)。
3.2.2.5许可证:包括生产许可证(提供所投产品的有效生产许可证)、入网许可证(提供所投产品的有效入网许可证)、CCC认证(提供所投产品的有效CCC认证)等。
3.2.2.6生产试验设备: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具有同等电压等级(或同等要求、同等规模)及以上应答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的能力。
3.2.2.7 条件备注:提供本次采购提出的其他资格要求证明材料,所提供材料覆盖所投主要产品,真实有效并在有效期内。
3.2.2.8技术规范书中所列的资格要求对应答人无约束。
3.2.3特别提醒:无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4本次采购是否接受代理应答见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5各应答人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应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 2021年5月11日至2021年5月14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资料发至指定电子邮箱(xnzb_sc01@xnbidding.com)
(1)“项目报名表”(二维码格式)(Word版)
(2)“项目报名表”(二维码格式)(PDF版)
(3)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扫描件(PDF)
注:报名邮件主题格式为应答人单位全称+XX项目。
上述资料经查收受理后,采购代理机构将采购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应答人“项目报名表”中所填的邮箱,应答人自行查收,不另行通知。凡资料不符合要求、超过时间者将被拒绝。
4.2采购文件不收费。
4.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采购人对采购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澄清发布。
5.应答文件递交及谈判
5.1首次递交应答文件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上午8:00至2021年5月2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5.2文件递交形式: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和部署,疫情防控期间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减少人员流动,本项目不需递交纸质应答文件及资料,采取递交应答文件电子版的形式;
应答文件由应答人自行通过报名邮箱在规定的应答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采购人指定邮箱(xnzb_sc02@xnbidding.com)。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人指定邮箱收到完整应答文件的时间为准。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相关内容。
5.3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至指定邮箱的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不接受现场提交或邮寄方式提交应答文件及应答文件的修改文件。
5.4多轮谈判及报价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具体时间以采购人指定邮箱(xnzb_sc02@xnbidding.com)通知为准。如遇不可抗力影响谈判进程,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并即时告知应答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6.2采购公告附件1-5请自行登录下载(此链接需按大小写输入)。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网湖南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张家界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湘能创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高新分公司
项目联系人: 唐先生、周先生
电话: 0731-89948450、19186965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