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德州市风电项目可谓是遍地开花,像德城区赵虎镇,陵城区陵城义渡口镇、神头镇、糜镇,丁庄乡,平原王庙、张华、恩城,宁津大柳镇,乐陵黄夹、铁营、大孙等乡镇,禹城苇河风电项目。风电属于清洁能源,取之不竭用之不尽,从国家长远角度来看,像非再生能源石油天然气煤炭,总有一天会消失殆尽,前些年原油涨到140、150美元一桶,作为能源消耗大国,这样的价格波动影响太大,因此,近十来年,国家大力投资风电、太阳能发电、潮汐发电等清洁能源项目,以及煤制油项目,在内蒙、陕西、新疆等煤炭天然气生产大省投资上万亿元建设煤制油项目,目的也是为了避免石油价格波动对国内经济的冲击过大。
4月26日临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发布一则公告,对临邑东方重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三一重能临邑分散式风电项目环评批准的批复公示,据了解该风电项目位于临邑县兴隆镇以及临南镇境内。总投资5亿元人民币,占地面积12090平方米,计划安装15台3.2MW风电机组,总装机容量48MW,风机轮毂高度140米,风轮直径155米。全年发电13141.1万度。
临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2021年4月2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4月26日我局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4月26日-2021年4月30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