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新能源海上风电运维江苏有限公司项目部风电场风力发电机组叶片检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GT-XNY-QT202111D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峡新能源海上风电运维江苏有限公司项目部风电场风力发电机组叶片检查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三峡新能源海上风电运维江苏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江苏响水近海风电场项目位于响水县灌东盐场、三圩盐场外侧海域,风电场中心离岸距离约10千米,沿海岸线方向长约13.4千米,垂直于海岸线方向宽约2.6千米,场区面积34.7平方千米,场区水深8-12米,供安装55台风机。
江苏响水陆上风电场地处黄海之滨,风电机组使用东汽FD77C双馈型风机,机组单台容量1.5MW,共134台机组,全场装机容量201MW。
江苏响水潮涧带试验风场地处海陆交界处,风电机组使用机型分别为上海电气2台W2000-93双馈型风机,机组单台容量2MW;金风1台GW100/2500直驱型风机,机组单台容量2.5MW和1台GW-121/3000直驱型风机,机组单台容量3MW;东汽1台FD119B-3000双馈型风机,机组单台容量3MW,全场共5台机组,装机容量12.5MW。
三峡大丰海上风力发电厂位于大丰市东沙沙洲北侧的小北槽—太平沙海域,即规划中的大丰H11#海上风电场。风电场规划范围呈平行四边形,东西长约10.5km,南北宽约9.2km,风电场中心离岸距离45km,场址区水深1~17m。风电场共安装73台,总装机规模300.75MW。
三峡新能源大连市庄河Ⅲ(300MW)海上风电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为《大连市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报告》中的Ⅲ场址。项目南北长8.6km,东西7.7km,场址中心距离岸线约22.2km,平均水深22米,涉海面积约47.7k㎡。项目总装机298.8MW,安装6台GW121/3000kW、46台GW140/3300kW及20台GW171/6450kW共计72台风电机组。
2.2 招标范围
投标人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程的要求,编写风机巡检服务方案,本次招标内容为响水陆上风电场(含潮间带)2021-2023 年度每年开展一次 139 台风力发电机组叶片专项检查工作,并每年提交一次139台风电机组年度巡检时所拍摄影像资料及一份风电机组叶片年度分析报告;响水近海风电场2021年度开展40台海上风力发电机组叶片专项检查,并提交40台风电机组年度巡检时所拍摄影像资料及风电机组叶片年度分析报告;三峡大丰海上风电场2021年度开展10台海上风力发电机组叶片专项检查,并提交10台风电机组年度巡检时所拍摄影像资料及风电机组叶片年度分析报告;三峡庄河海上风电场开展10台海上风力发电机组叶片专项检查,并提交10台风电机组年度巡检时所拍摄影像资料及风电机组叶片年度分析报告。
响水陆上风电场(含潮间带)项目服务期共3年,每年一次,计划时间:2021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响水近海风电场、三峡大丰海上风电场及三峡庄河海上风电场项目服务期为1年,计划时间: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有5个及以上风电项目或者3个及以上海上风电项目风电机组叶片巡检服务的运营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材料或项目验收材料);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人员要求:项目出海服务人员取得国家主管机关颁发的船员适任证、登高证;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1年4月6日至2021年4月13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大写: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4.3有意向的投标人须登录中国长江三峡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服务热线电话:010-83434969)进行免费注册成为注册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发售时间内通过电子采购平台点击“报名”提交申请,并在“支付管理”模块勾选对应条目完成支付操作。潜在投标人可以选择在线支付或线下支付(银行汇款)完成标书款缴纳:
(1)在线支付:请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支付,支付完成后电子采购平台会根据银行扣款结果自动开放招标文件下载权限(平台每10秒自动刷新一次支付结果);
(2)线下支付:在付款方式中选“电汇”以获取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收款账号。潜在投标人须通过银行汇款将招标文件费用汇至该账号下(一个标段对应一个唯一的标书款收款账号,汇款前请务必核对号码与金额),汇款成功后电子采购平台会根据银行的结果通知自动开放招标文件下载权限。
4.4 若超过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则不能在电子采购平台相应标段点击“报名”,将不能获取未报名标段的招标文件,也不能参与相应标段的投标,未及时按照规定在电子采购平台报名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5 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发票将以“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形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潜在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中准确填写电子邮箱地址,招标代理将标书款电子发票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给潜在投标人。
5 电子身份认证
本项目投标文件的网上提交部分需要使用电子钥匙(CA)加密后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标书购买阶段不需使用CA电子钥匙)。相关电子钥匙(CA)须在北京天威诚信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指定网站办理,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投标,由于未及时办理CA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4月27日10时整。本次投标文件的递交采用网上提交的方式,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
6.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未成功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上发布。
8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