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福建海事局发布了海上风电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建立完善了福建海上风电建设“两个清单,这是中国首个省份对海上风电进行全面的巡视。据统计,福建省海上风电规划总规模达1330万千瓦,涉及17个风电场,根据2020年的官方信息统计,至少有4个项目因为海洋生态及其他问题将工期延伸至2025年。
福建南日岛海上风电场(照片来自网络)
海上风电的开发建设,涉及影响因素很多
开发早期,包括渔业,航海通道,军事等问题直接制约项目的开发,最近一次广东,就在11月30日,揭阳发改委延期核准8个海上风电项目,累计延期项目规模达5850MW,延期时长一年,加上2020年8月延期的2个海上风电项目,广东揭阳共计延期海上风电项目达10个,总计规模6400MW。而延期的主要因素在复函中明确显示:10个海上风电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为受疫情及相关政策影响、受军事意见影响用海确权、环评审批等开工前手续。
项目建设期:海上风电施工过程出海人员人数多、参与船舶数量大、作业周期长、占用海域面积广,在经济较为发达的山东,江苏,浙江,福建籍广东,这些省份南北航运主通道,船舶通航密度高、通航环境复杂,易受东北季风、热带气旋、雾等季节性气象影响,成为海事局辖区水域重大水上交通安全风险之一。
保护海上风电的海洋生态,福建先行一步
福建是海上风电发展最早的省份之一,在海上风电的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对于保障海上风电场建设与运营安全,促进航运经济与海洋新兴产业的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福建的还是反对三年行动计划和“两个清单”,创新性的探索海上风电安全监管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建设过程中的规划、选址、施工期和营运期监管等关键环节,在海事系统率先出台《福建海事局海上风电场选址通航安全分析技术指南(试行)》,引导海上风电场建设单位辨识通航安全风险并合理规划选址。
海上风电的紧箍咒越来越紧,严格监管为风电建设“保驾护航”
应该说,陆上风电的建设规范相当规范。大多数的制度都已经上升到国家制度层面,林业,国土,环保,水利,军事等各个部门都对陆上风电给与了严格的开发和建设界定,为此,许多风电项目因为涉及生态,林业,保护区的红线,在过去的两年,都毫不犹豫的给与了拆除的“红牌”处理结果,包括山东,宁夏,湖北,云南等超过5个项目整体拆除并恢复项目地的原址原貌,相关企业也为此付出了巨大的经济代价。
相对陆上,海上风电还是一个婴儿。在过去的6-7年,其建设规模仍未超过1000万千瓦,尽管海上风电马上就会迎来一个高速的发展期,如何把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协同,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课题。就在过去一周,原国电副总经理谢长军在谈及十四五风电发展规划时,也提到了:未来风电发展需注重项目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和谐发展。并建议各开发企业高度重视生态环境问题,在风电场和光伏电站开发建设过程中,高度树立大局意识、环保意识,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力度,严禁破坏施工和野蛮施工,做到项目开发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和植被恢复同步,切实履行好社会责任。其实他谈到的破坏施工,野蛮施工同样适用于海上。
保护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我想,这里的绿水不仅仅包含陆上风电的水利,大江大河和水源保护,还包括海洋风电的海水。福建海事局在对海上风电的开发建设也提出了按照“三同时”要求推进风电机组基础防撞设施、导助航与警示标志、航行安全监控平台等配套设施建设。充分利用VTS、CCTV等信息化手段强化安全提醒和预警预控,及时发布航行通告提醒过往船舶采取避让措施。
“紧箍咒”不是限制发展,而是科学有序发展
海洋资源也是我们人类的重要财富之一,如何节约利用,集约利用,是新课题。科学有序开发海洋资源,同时有效保护海洋环境,也要通盘考虑,在渔业养殖,风机运行环境影响,军事影响,航海通行,区域的生态影响等方面科学规划,开发做到可开发全开发,分步开发。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的紧箍咒并不是限制开发的魔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