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能源局发布了《云南省在适宜地区适度开发利用新能源规划》及配套文件的通知。
据了解,云南省供需矛盾逆转、枯期缺电较大。根据在建电源投产时序测算,2022年云南省电力供需基本平衡,2023年电量供给开始存在明显缺额,2023—2025年存在85—280亿千瓦时电量缺额,主要为结构性枯期缺电。
根据云南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制定本规划,在适宜地区适度开发利用新能源规划区域包括昆明、曲靖、昭通、红河、文山、楚雄6个州(市)的部分区域。区域内干旱少雨、土地贫瘠、石漠化土地面积占全省50%以上、环境敏感因素相对较低,同时区域内现役水电规模大、贫困人口基数大、太阳能、风能资源丰富、"十四五"新增用电量大,是云南省适宜发展风电、光伏的重要区域。
为适应国家平价及低价上网发展趋势,结合云南省电力市场化交易实际情况,规划风电及光伏发电装机目标为1100万千瓦,规划项目应满足平价、低价上网条件。在云南省东部及东南部石漠化、喀斯特地形地貌为主的区域,规划布局以近区消纳为目标的风电项目,风电规划装机目标为800万千瓦。在金沙江干热河谷区域,规划布局以水光互补建设模式为主的光伏发电项目,规划装机目标为300万千瓦。本规划建设时期为2020—2021年。
规划项目全部建成可实现项目总投资约707亿元,其中风电约545亿元、光伏约117亿元、接入系统约45亿元。规划目标实现后,2025年云南省绿色能源装机占比将提升至85%。
根据规划区资源分布、环境敏感因素及工程建设条件,本规划区规划建设新能源基地31个,全部规划项目年平均上网电量约252亿千瓦时,其中风电211亿千瓦时、光伏41亿千瓦时;枯水期年平均上网电量约171亿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