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内蒙古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杭锦旗特高压外送基地风电3号项目100MW风电项目工程监理服务公开招标
服 务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电电力内蒙古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杭锦旗特高压外送基地风电3号项目100MW风电项目工程监理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00004805,招标人为国电电力内蒙古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杭锦旗伊和乌素苏木、巴拉贡镇,项目建设容量100MW,拟安装31台单机容量为3.2MW以上风力发电机组,220KV升压送出。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工程为国电电力杭锦旗特高压外送基地风电3号项目100MW风电工程全过程的监理服务,监理工作从项目前期准备至风场竣工验收完毕。包括(但不限于):
场区五通一平等施工准备、地基处理、主辅生产系统、生活设施、场区等全部建筑、安装工程的开工准备、施工、调试、性能考核、专项验收、基建标准化、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投产验收、工程移交生产、竣工验收等内容;进站及场内道路、集电线路、通讯通信、风机平台、风机和箱变基础及安装、升压站建安等所有组成本工程有机部分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的开工准备、施工、调试、性能考核、专项验收、达标投产验收、工程移交生产、竣工验收等内容;参加设计优化;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参加主辅设备、主要材料招标,组织设备和材料的厂家验收;永久和临时征林征地现场统计和确认工作,征林征地手续、开工手续、验收手续及并网等手续(含前置手续)配合工作;工程勘察和设计管理工作;所有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运输(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运输道路的协调和修复、清障、改造、加固及赔偿工作等)及倒运(包括满足风机、塔筒、箱变、主变等所有大型设备同时堆放的堆场等)、接卸、验收、仓储等管理工作;项目施工全过程内外部协调;建设用地征租用、和土地恢复施工、建安工程施工、水保环保措施落实、接入国家能源集团内部集控系统、项目调试及验收(包括但不限于联合试运转、所有专项验收、项目达标投产验收、档案验收等)、技术和售后服务等等风电场一揽子工程。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标准规范及国家能源集团“风电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基建工程标准化、工程移交生产验收标准”等标准,规范开展设计及施工建设管理工作等监理内容,办理招标人委托的其他相关事宜。
除上述工作内容以外,在项目正式开工以前,对项目开工前工作进行有关咨询服务,协助招标人作好工程综合进度协调、设备招标、施工招标等工作。负责“五通一平”期间所有工程的监理工作,负责质保期的质量控制工作。
2.3建设周期:预计2020年9月15日开工,2021年12月30日前完成风机全容量投运并网发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监理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3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三年,按合同签订时间统计)完成过两个同类业绩,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同类业绩指规模在48MW及以上风电项目监理业绩。
3.4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备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近五年(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五年),具有至少2个风电项目工程的总监理工作业绩(附证明材料),并提供本单位至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注: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招标网”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国家能源招标网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8月21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8月26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的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5.1 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
5.2 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工程公司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5.3 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5.4 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二。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5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工程公司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09-10 09: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招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国家能源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其他
无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电电力内蒙古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永凤
电话:0471-5168718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邮 编:
联系人:冯星淇
电 话:01057337544
传 真:
电子邮箱:12011556@chnenergy.com.cn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