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通榆200万千瓦风电平价上网项目(一期20万千瓦)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预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0-08-3181-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通榆200万千瓦风电平价上网项目(一期20万千瓦)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预招标招标人为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通榆200万千瓦风电平价上网项目(一期20万千瓦)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预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 白城市通榆县境内。
招标范围:从初步设计审查开始到土建、安装、调试至工程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的全过程造价咨询。包括(不限于)初步设计概算(含管理概算)、施工图预算、标底编制、协助业主评标、工程进度结算、工程竣工结算、工程决算审计、配合业主单位完成审计工作的全过程服务。
服务期:计划2020年9月1日开工,2021年12月31日全部机组通过240小时试运行,2022年3月30日完成工程结算,2022年11月30日之前完成工程决算审计,2022年12月31日完成工程竣工验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且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如工期延后,服务期顺延。
本次招标为预招标,华能通榆200万千瓦风电平价上网项目(一期20万千瓦)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生效条件为:华能通榆200万千瓦风电平价上网项目(一期20万千瓦)工程通过华能集团公司备案。如备案不通过,本次招标结果自动失效,不对招投标双方形成约束,风险情况请各投标人自行评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 专项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时间为准)须独立承担并完成过3个47.5MW及以上(含3个)风电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须体现合同签订时间以及工作范围等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在职职工(提供社保证明),身体健康并须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具有10年以上电力工程建设的造价咨询经历,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3个47.5MW及以上(含3个)风电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提供业绩证明,项目负责人任命证明)。其他主要人员:
a.投标单位必须为华能通榆200万千瓦风电平价上网项目(一期20万千瓦)工程成立现场项目组,项目组至少4人组成,项目负责人1名,其他成员3名;
b.成员均为投标单位在职职工(提供参保证明),须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者造价员资格,具有5年以上电力工程建设的造价咨询经历,完成过2个47.5MW及以上(含2个)风电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提供业绩证明),各现场项目组土建、安装专业造价师至少各1名;
c.项目负责人和各造价工程师的调整与更换须事先报发包人同意。各造价工程师的调整与更换未报发包人同意,发包人视情况扣除1%~3%的合同价款;项目负责人的调整与更换未报发包人同意,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可登陆电子商务平台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2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2.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2020年8月20日9:00时起至2020年8月25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个人网银),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4.2.2 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2.3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2.4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10-1086)联系。
4.2.5 招标文件费:50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商务平台自动关闭投标文件递交功能,拒绝接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5.2 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电子商务平台要求自行准备,因申请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满足电子商务平台要求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递交时间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在线开标,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开标过程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5.4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8月31日13:30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5 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温馨提醒: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