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的《河北省2020年风电项目谋划工作方案》,将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前提下,在具备电力送出及消纳条件的山区和丘陵地区组织谋划风电项目。
项目谋划范围涵盖11个丘陵县及14个山区县,具体包括:丘陵县——石家庄行唐县、元氏县、鹿泉区,邯郸邯山区、丛台区、磁县,邢台临城县、内丘县、沙河市,保定满城区、顺平县;山区县——石家庄井陉县、灵寿县、赞皇县、平山县,邯郸涉县、武安市,邢台邢台县,保定涞水县、阜平县、唐县、涞源县、易县、曲阳县,张家口蔚县。
根据方案,鼓励结合制氢、供暖、微电网等方式,采取“风电+”综合开发利用模式。选择综合实力强、经营业绩好、技术水平高、产业带动力大、诚信记录优的企业谋划平价项目。